作者:发布时间:2017-09-11
各部门、全校教师: 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2015年度财政性资金结转项目(包括央财及配套资金、生均奖补资金、教委专项拨款等)的最后执行日期为今年11月30日,请大家尽快办理报销手续,过期资金将由财政收回。如未及时使用造成学校资金浪费的,将影响相关部门和负责人今后同类项目的经费申请。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结转项目也需抓紧执行,自2018年起结转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将纳入学校当年预算执行进度考核范围。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计财处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