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申报补登记手机号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9-21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要求,2017101日开始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纳税申报表时,须登记纳税人手机号码。未登记手机号,将无法成功申报。

请各部门通知《个税申报补登记信息表》中“无工号”、“无身份证号”、“无手机号”的员工928日之前到计财处登记信息。《个税申报补登记信息表中》请在OA中查询。

登记方式:

1、各部门汇总后,发送邮件到jicaichu@shupl.edu.cn

2个人发送邮件到jicaichu@shupl.edu.cn

2、个人到计财处(求实楼2074号窗口)书面登记。

 

计财处

2017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