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事宜,申报必须由本人发起。因此,2017年度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应当在2018年3月31日之前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途径申报,也可以在“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电脑端、“市民云”APP上以及全市办税服务厅申报。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计财处
2018年2月28日
个税申报答问:
1、我校已为每位教职工代扣代缴2017年个人所得税,12万以上自行申报不会重复扣税。
2、12万以上自行申报,是法定义务,不管是否已缴清个人所得税,必须履行自行申报程序。
3、未进行年度申报,将可能影响个人获得贷款、签证、交通赔付等各种公共服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有年度申报义务纳税人,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未满12万以上的,也可以通过以上途径查询个税情况。
5、申报操作指南:http://mp.weixin.qq.com/s/AfQW1FzeOdwnK07BMTFqUQ,或者http://mp.weixin.qq.com/s/OJWQailqXrpFS1Z8Devanw。
12万申报相关操作说明
一、申报途径:
1、网页版: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www.gr.tax.sh.gov.cn
2、微信版:“上海税务”—“个人办税”—“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申报管理”
“上海发布”—“市政大厅”—“个税查询”
3、APP: “市民云”—“12万申报”
“支付宝”—“城市服务”—“地税服务”—“办税大厅”
4、办税服务厅申报:全市通办
二、新用户注册认证方式:
1、拥有银联卡的用户:上海市个人可信身份多源认证注册—银行卡实名认证
2、已有上海市民云的用户:上海市民云认证注册
3、已实名注册支付宝的用户:支付宝实名认证注册
4、支付宝移动APP的用户:芝麻信用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5、实名手机用户:上海市个人可信身份多源认证注册—收集实名认证
6、已有纳税信息的用户:可通过“纳税信息注册”进行注册
7、注册码注册
三、用户登录方式:
1、账户登录:登录名为注册时填写的用户名、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密码输错5次会锁定24小时。
2、证件登录:选择正确的证件种类并输入证件号码;密码输错5次会锁定24小时。
四、缴纳税款
1、三方协议缴款
2、银联支付
3、银行端凭证缴税(不支持微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