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作者:发布时间:2018-12-12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2017年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

项目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

主管部门:

上海市教委

委托部门:

上海政法学院

评价机构:

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8

 

 


目录

摘要......................................................................... 1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

(二)存在的问题......................................................... 2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3

一、项目基本情况............................................................. 4

(一)概况............................................................... 4

1.立项背景及目的..................................................... 4

2.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5

3.实施情况........................................................... 7

4.组织及管理......................................................... 9

(二)绩效目标.......................................................... 11

1.总目标............................................................ 11

2.年度绩效目标...................................................... 11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1

(一)绩效评价目的...................................................... 11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2

(三)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 13

(四)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14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5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16

(一)评价结论.......................................................... 16

1.评价结果.......................................................... 16

(二)具体指标分析...................................................... 17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6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6

(二)存在的问题........................................................ 26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27

附件1 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28

附件2 问卷调查报告.......................................................... 33

附件3 访谈报告.............................................................. 37


 

 

摘要

概述

上海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是上海市教委自2006年设立的专项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来沪接受本科预科、本科、硕士、博士等高等学历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上海政法学院作为上海市属的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政法类高等院校,自2013年起开始招生培养外国留学生。上海政法学院每年收到市教委下达的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专项经费,用于支付本校获得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留学生的相关补助和医疗保险的购买。

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收到市教委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专项经费共计120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18.3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63%,主要用于向拥有奖学金资质的留学生发放生活费补贴、缴纳留学生保险、校外住宿租房补贴。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运用由项目组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综合得分为89.26分,属于“良”[[1]]。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权重共10分,得6分,得分率为60%;项目管理类指标权重共36分,得32.92分,得分率为91.44%;项目绩效类指标权重共54分,得50.35分,得分率为93.23%

经验教训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奖学金评定及年审制度健全,有效发挥资金引导及激励作用

为保证留学生奖学金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上海政法学院制定了二级审核制度,一方面在留学申请市通过严格的评审程序,有效筛选优秀留学生,保证了留学生生源质量;另一方面,通过每学期的年度审核制度,考核在校留学生的学习状态,对于学习成绩不佳或出现重大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奖学金享受资格,有效地引导和鼓励在校留学生努力完成学业。通过上述审核制度,充分保证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了奖学金项目的良性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实施细则中未体现部分细节,管理制度可进一步完善

上海政法学院针对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的管理,特制定了《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申请细则》和《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市政府奖学金评审管理规定》,对奖学金的申请流程、申请条件、遴选标准和年审制度均作了详细的规定;但对奖学金发放标准的规定,仅表述了发放内容,未在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本学院政府奖学金的发放金额。项目组查考其它高校相关管理细则,发现不少院校已将补贴金额明确在文件中说明,使学生可以一目了然,便于项目的管理,故此项目组认为可借鉴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

2.项目申报预算时,未设立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对项目整体目标的分解和细化,为项目提供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便于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对项目进行管理。根据上海市财政局要求,项目单位在申请项目预算时应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上海政法学院在申报2017年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时尚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该项目未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升项目实施效果

建议上海政法学院可借鉴其他院校的做法,进一步完善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在细则中披露奖学金的发放标准,特别对于常规的补贴,如生活补贴、住宿补贴等以现金发放的奖学金,可在细则中明确其发放金额,使得奖学金政策更具体和透明,帮助学生更有效明白政策内容,提升项目实施效果

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建议上海政法学院按照《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沪财绩[2014]22号)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加强财务科室与业务科室的沟通,结合项目的立项目的和实际情况,根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的基本原则和原理设置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必要时也可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目标的编制。


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财政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制定财政政策的必要依据,是预算决策的重要基础,是加强财政制度建设的必要手段。为了深化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4]22号)的要求,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政法学院委托,2017年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经过制定绩效评价方案、设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现场访谈、问卷调研、资料收集、数据核对步骤,对该项目绩效进行打分,经过汇总分析,最终形成本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1)立项背景

为响应教育部提出的“扩大规模、优化国别、规范管理、保证质量”这一来华留学生工作的总体方针,上海市教委自2006年起设立了上海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来沪接受本科预科、本科、硕士、博士等高等学历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上海政法学院作为上海市属的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政法类高等院校,自2013年起开始招生培养外国留学生。学院始终秉承国际化办学思路和办学理念,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建设为契机,不断提升留学生培养水平,积极推进留学生教育事业发展。2014年,上海政法学院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2015年,荣获“上海市留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目前,学校来华留学生人数已由2013年的17人增长至近300人,来源国由8个国家扩大为42个国家。

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属于上海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市教委根据学院留学生评定等级及数量向上海政法学院发放上海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由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按规定对奖学金进行管理和发放。

2项目目的

通过奖学金资助的方式支持和鼓励优秀外国留学生来校学校,扩大留学规模,提高留学生层次,促进学校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

2.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预算金额及来源

201732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拨付2017年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专项经费的通知》,通知中显示市教委拨付给上海政法学院的2017年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专项经费的金额为120万元。

该项目的资金全部来自市教委的拨款,金额以市教委下达的金额为准,故2017年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金预算为12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1)奖学金发放标准

根据市教委颁布的《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试行办法》精神,上海市政法学院颁布了《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上海市政法奖学金申请细则》,将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分为A类(全额奖学金)、B类(部分奖学金)。奖学金补贴内容及标准为:

A类奖学金涵盖留学生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

B类奖学金涵盖留学生学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其中,学费和住宿费采取减免的方式;本科生生活费发放标准为2500/月,硕士及高级进修人员生活费发放标准为3000/月;综合医疗保险为学生购买800/年的教育部指定的留学生保险。此外,针对获得住宿费减免但放弃校内宿舍选择校外住宿的学生给予700/月的住房补贴。

2)奖学金支出情况

截止20171231日,该项目共计支出118.3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63%,主要用于向拥有奖学金资质的留学生发放生活费补贴、缴纳留学生保险、校外住宿租房补贴。实际按照上述标准发放,共计支出奖学金金额300.4万元,超出部分由上海政法学院补贴。

 

 

 

3)资金拨付流程

奖学金每年由市教委核定发放至上海政法学院,由学院向学生发放。其中,学费以及住宿费采取免交方式予以补贴,每月生活费以及部分非住校学生的租房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至学生银行卡,综合医疗保险由学校统一缴纳。

上海市教委

上海政法学院

国库直拨

留学生银行账户

教育部指定保险公司

生活费、

住房补贴

为留学生购买保险

 

 

 

 

 

 

 

 

 

 

 

 

 

 

 

1-1 资金拨付流程图

3.实施情况

2017年度上半年开启留学生招生工作,申请者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在评定奖学金获得者时,以提高留学生层次为出发点,以学历生为基础,向研究生倾斜,此外按照以下遴选标准择优评选:

1)对发展中外交流和对华友好关系可能发挥较大作用的学者或学生优先考虑;

2)外国使馆或政府部门推荐的优秀学生优先考虑;

3)学校稀缺或暂无的国别学生申请人优先考虑;

4)学校合作院校申请的学生优先考虑;

5)通过HSK5级或以上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学生优先考虑;

6)学习成绩优秀或有文体特长的优秀学生优先考虑。

经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对学生资料进行审核、会议讨论后,共计新招收市政府奖学金生28名:A8名,均为本科生;B20名,其中本科生17名,硕士研究生3名。

之前年度奖学金获得者经过年度评审后,仍具有继续享受奖学金的资格,共计奖学金老生47名:A24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4名,本科生10名;B23名,其中硕士研究生4名,本科生19名。

2017年度新招奖学金获得者及老生共计75人,其中A32人,B43人,具体明细见下表。

1-1  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度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获得人数统计表

 

新招学生

老生

小计

合计

A类奖学金

本科

8

10

18

32

研究生

0

14

14

B类奖学金

本科

17

19

36

43

研究生

3

4

7

合计

28

47

 

75

国际交流学院按规定向奖学金获得者发放生活费、统一购买保险、报销住宿补贴等工作,保证了学生及时获得经济补贴。

为了规范奖学金管理,发挥奖学金激励机制,提高来华留学生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团结友好的自觉性,学校每学年对在校学习的政府奖学金国外学生进行年度评审,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及考勤、行为表现及奖惩等,评定其是否继续或暂停或终止享受政府奖学金。

4.组织及管理

(1)项目组织结构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市教委为该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制定了《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试行办法》,在上海市属高校内推动了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制定了相关的标准和实施细则,并核准各高校当年留学生奖学金发放金额。

2)上海市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是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该校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的具体实施,主要有制定本院校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的实施细则,制定奖学金评奖规则,开展奖学金的评定,资格审核,以及奖学金的实际发放工作等。

3)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为该项目的具体实施部门,管理留学生招生、培养、评定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2)项目组织管理流程

1)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

留学生在申请留学阶段可以申请上海市政府奖学金,在1月至6月,新生可在留学上海网站提交申请A类(全额奖学金)和B类(部分奖学金),根据相关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奖学金名额审批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学院上海市政府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开展相关审查工作,并经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奖学金分配名额,并报分管校长审批。留学申请者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查看录取结果。

3)奖学金发放

留学生来校报道入学后即可享受政府奖学金。

4)奖学金年度评审

上海政法学院对已获得奖学金学生于每年3-8月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考勤情况、行为表现和奖惩等,以及是否有停止享受奖学金的情况发生,未通过评审者停止下一年度奖学金的授予。

留学申请者

上海政法学院

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上海市政府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校长

A奖获得者

B奖获得者

申请奖学金

年度评审

 

发放奖学金

 

报批

 

 

 

 

 

 

 

 

1-2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组织架构及管理流程图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通过政府奖学金的设立,来资助来沪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一定程度减轻留学经济负担,吸引更多优秀外国学生来沪学习。此外,通过奖学金的评定审核,提高留学生层次,为中外交流培养高素质人才。

2.年度绩效目标

1)按规定做好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

2)做好奖学金发放工作,奖学金应发实发率达到100%,即实现奖学金足额发放;

3)做好奖学金发放工作,奖学金发放合格率100%,即奖学金实际收益人确实为奖学金获得者,不存在漏发和超发;

4)做好奖学金发放工作,实现奖学金及时发放;

5)通过留学政府奖学金的设立,促进来华留学生教育事业发展,增进国际间交流;

6)管理人员和资助学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从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产生的效果角度出发,力求从绩效的角度发现该项目中取得的成绩和产生的问题,优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为下一步实施绩效预算奠定基础。具体目标如下:

1.通过评价,了解2017年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的基本情况,对项目背景和目的、项目内容和现状、项目预算做深入调研和分析;

2.通过评价,了解2017年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的产出和效果情况,及整体绩效状况。

3.通过评价,总结2017年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和不足。

4.通过评价,从绩效的角度发现该项目在决策、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方案,为进一步深化项目管理工作提供依据,提高职能部门管理水平,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目标化管理制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项目组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4]22号)的规定,制定了完善的评价工作方案,设立了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数据采集表、满意度调研方案等。在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广泛地收集和分析了上海市教委对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的相关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了前期调研。二是按绩效指标设置的重要性、完整性、可衡量性三项标准,设计了指标体系。三是征求了相关专家以及委托方对工作方案尤其是指标设置的意见,听取各方意见后完善了工作方案。

(三)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1)中立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客观评价,所有用来评价的指标均可量化,所有参与评价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循评价价值中立原则,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只取决于各单位的工作业绩的客观实际,而不取决于评价人的价值判断和个人意愿。评价结果不会因为评价人价值观念的不一致而有所不同。

2)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从评价目标的设计、指标体系的研发及设计、数据填报、复核、专家评议等所有环节,都必须保证评价过程的公开性、程序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应及时发现并处理评价过程中的问题,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客观和科学。

3)客观性原则

评价以数据为准绳,坚持客观评价。即由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填报数据,项目组根据填报的数据,在进行汇总、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独立开展评价,得出评价结果,并形成评价报告。

2.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包括评价指标表和基础表两部分,评价指标表是评价的依据,基础表是支持评价的基础数据,由被评价单位负责填报。

3.评价方法

1)政策、文献研究法

通过研究、解读上海市教委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以及高校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文件及政策,来获取项目概况、绩效指标等有用信息。

2)公众评判法

主要包括专家论证、问卷调查、访谈等,获得相关资料。

3)数据采集法

通过现场合规性检查、项目资料查阅,提取项目相关数据。

4)抽样复核法

对采集的数据信息,根据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样复核。

5)逻辑分析法

针对项目情况,进行绩效分析,提炼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而提出相关建议,保障今后类似项目的实施。

(四)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数据包括定性和定量两种数据,定性数据主要通过实地考察、现场访谈,问卷调研等社会调查的方式来采集。

定量数据的采集主要通过被评价单位填报数据和实地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数据采集两条线,有效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此外,我们对所有数据进行了全面审核和复核,并对重要数据进行实地采集。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2018620,项目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合规性检查方案、访谈方案等。在此之后,项目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经过了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访谈、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环节,顺利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

1.数据填报和采集

2018620——2018818,由上海政法学院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填写基础表,并反馈相关数据。

2.问卷调查

2018820——2018825,项目组对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对奖学金获得者以及奖学金发放管理部门进行问卷调查。通过电子问卷的方式,收集了3份管理人员满意度问卷和15份奖学金获得者满意度问卷,在通过问卷录入、分析、整理后,形成社会调查满意度报告。

3.访谈

2018820——2018825,针对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开展情况、管理措施和项目管理的经验、困难与建议等问题进行访问和了解,项目组开展了访谈工作。访谈对象主要为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访谈方式为上门访谈。最后项目组集中撰写了访谈报告。

4.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

2018825——2018831,项目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和评分,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委托方。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运用由项目组研发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综合得分为89.26分,属于“良”[[2]]。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权重共10分,得6分,得分率为60%;项目管理类指标权重共36分,得32.92分,得分率为91.44%;项目绩效类指标权重共54分,得50.35分,得分率为93.23%

(二)具体指标分析

3-1  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绩效得分表

指标

权重

指标解释

业绩值

得分

A 项目决策

10

--

--

6

  A1 项目立项

6

--

--

6

    A11 战略目标适应性

2

考察项目的实施与上海政法学院整体发展目标的适应性

项目符合学院发展规划,促进了留学生事业发展

2

    A12 立项依据充分性

2

考察用以反映项目立项是否有充分的依据,符合教育部、市教委相关规定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2

    A13 项目立项规范性

2

考察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符合立项申报审批流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项目立项规范

2

  A2 项目目标

4

--

--

0

    A21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考察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未设定绩效目标

0

    A22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考察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未设定绩效目标

0

B 项目管理

36

--

--

32.92

  B1 投入管理

6

--

--

5.92

    B11 预算执行率

6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数/预算数)*100%

98.63%

5.92

  B2 财务管理

12

--

--

12

    B21资金使用情况

6

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资金使用合规

6

    B22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3

考察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

    B23 财务监控有效性

3

考察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控制成本等采取了必要的监管措施。

财务监控有效

3

  B3 项目实施

18

--

--

15

    B31 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8

--

--

5

      B311 奖学金评定管理制度健全性

4

考察是否建立健全的奖学金评定管理制度

制度健全

4

      B312 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健全性

4

考察对奖学金的发放是否建立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

奖学金发放标准、发放频次、发放方式等尚未以成文的管理规定进行梳理和公告

1

    B32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10

--

--

10

      B321  奖学金评定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5

考察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制度执行有效

5

      B322 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5

考察奖学金发放是否规范、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制度执行有效

5

C 项目绩效

54

--

--

50.35

  C1 项目产出

22

--

--

22

    C11 奖学金评定工作完成情况

5

该指标为定性指标,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及会议纪要,考察是否按照奖学金评定细则开展评定工作,奖学金发放是否有依据

100%

5

    C12 奖学金应发实发率

6

考察是否按奖学金发放标准进行足额发放,奖学金应发实发率=实际发放奖学金金额/应发奖学金放金额*101%

100%

6

    C13 奖学金发放合格率

6

通过奖学金发放合格率,考察奖学金发放工作是否合格,受益对象是否为奖学金获得者, 奖学金发放合格率=奖学金实际受益者中有资格获得人数/当年奖学金评定人数*100%

100%

6

    C14 奖学金发放及时性

5

考察奖学金发放是否及时

发放及时

5

  C2 项目效益

32

--

--

28.35

    C21 留学人数增长率

8

考察政府奖学金的设立是否促进留学事业的发展

181.90%

8

    C22 满意度

16

--

--

12.35

      C221 奖学金获得者满意度

8

考察奖学金获得者对该项目的满意度

78.33%

6.27

     C222 项目管理人员满意度

8

考察管理人员对该项目管理情况的满意度

76.00%

6.08

  C23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4

考察学院是否建立了健全的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长效管理机制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

4

  C24长效管理机制执行有效性

4

考察长效管理机制的执行情况

长效管理机制执行 有效

4

合计

100

--

--

89.26

 

A 项目决策类指标

A1 项目立项

A11战略目标适应性

上海政法学院作为上海市属的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政法类高等院校,自2013年起开始招生培养外国留学生。该项目不仅响应了教育部提出的“扩大规模、优化国别、规范管理、保证质量”这一来华留学生工作的总体方针,同时符合上海市教委相关精神,又利于促进学校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学校战略目标相适应,故该指标得满分2分。

A12 立项依据充分性

上海市教委自2006年起设立了上海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来沪接受本科预科、本科、硕士、博士等高等学历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并颁布了《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试行办法》。该项目是在上述政策下制定实施的,故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该指标得满分2分。

A13 项目立项规范性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每年由上海市教委根据相关测算依据确定对各市属高校的奖学金发放,2017年根据市教委发布《关于拨付2017年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专项经费的通知》,确定了上海政法学院当年项目的预算,因此本项目立项程序规范,该指标得满分。

A2 项目目标

A21 绩效目标合理性

该项目申请预算时,未设立绩效目标,故该指标得0分。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该项目申请预算时,未设立绩效目标,故该指标得0分。

B 项目管理类指标

B1 投入管理

B11 预算执行率

201732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拨付2017年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专项经费的通知》,通知中显示市教委拨付给上海政法学院的2017年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专项经费的金额为120万元。截止20171231,项目118.3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63%。该指标得分为6*98.63%=5.92分。

B2 财务管理

B21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资金支出原始凭证、奖学金发放单据等资料,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序列支出等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该指标得满分。

B22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规范预算资金的运作,上海政法学院制定了上海政法学院制定了《上海政法学院财务管理办法》、《上海政法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审核、使用及管理均作了明确的规定,能够在制度层面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该指标得满分。

B23 财务监控有效性

该项目专账核算,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每月制作奖学金发放清单,由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向计财处申请支出,财务部门经审核后将资金直接拨付至学生银行账户,财务监控有效,故该指标得满分。

B3 项目实施

B31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B311 奖学金评定管理制度健全性

上海政法学院针对留学生上海政府奖学金的评定颁布了多个详细的制度。其中,《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申请细则》,对于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的准备等做了详细的规定;《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市政府奖学金评审管理规定》对奖学金的遴选标准、奖学金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作了详细的规定;此外上海政法学院对已享受奖学金的老生规定了每学期年审制度,颁布了《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规定》,对于年度评审未通过者,暂停或终止下一年度奖学金的发放。故奖学金评定管理制度健全,该指标得满分。

B312 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健全性

目前上海政法学院针对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颁布的管理制度中,仅提到A类奖学金涵盖留学生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B类奖学金涵盖留学生学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尚未对奖学金具体发放金额、发放频次、发放形式以规章制度形式予以规定,以约定俗成方式进行管理,故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可进一步完善,该指标得1分。

B32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B321  奖学金评定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2017年度上半年开启留学生招生工作,申请者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学院组成上海市政府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开展相关审查工作,根据学院制定了遴选标准和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并报分管校长审批,最终确定2017级新生的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此外,在20173-8月对奖学金获得的老生开展了年度评审,评审结果为全部通过,未出现未达标者,奖学金评定工作完全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奖学金评定管理制度执行有效,该指标得满分。

B322 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奖学金发放合格,按月及时发放,在执行层面执行较好,故该指标得满分。

C 项目绩效类指标

C1 项目产出

C11 奖学金评定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度上半年开启留学生招生工作,申请者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学院组成上海市政府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开展相关审查工作,根据学院制定了遴选标准和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并报分管校长审批,最终确定2017级新生的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奖学金评定工作全部完成,该指标得满分。

C12 奖学金应发实发率

项目组对2017整个年度奖学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核查,学生在校期间(不包括寒暑假),每个月均向奖学金获得者发放了足额的生活补贴,不存在少发、漏发的情况,故奖学金应发实发率100%,该指标得满分。

C13  奖学金发放合格率

项目组对奖学金发放清单进行审核,发现未出现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得者以外的人,奖学金发放合格率为100%,该指标得满分。

C14奖学金发放及时性

项目组对2017年度奖学金发放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生活费均按月及时发放给学生,也在年度内及时为学生购买保险,未出现拖延发放的现象,故奖学金发放及时,该指标得满分。

C2 项目效益

C21留学人数增长率

2016年上海政法学院在校留学生人数为105人,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在校留学生人数上升为296人,留学生人数增长率为(296-105/105*100%=181.90%,留学生规模增长较快,该指标得满分。

C22 满意度

C221奖学金获得者满意度

项目组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了满意度问卷调查,调查后得出总体满意度为78.33%根据该指标评价标准,该指标得分为6.278*78.33%)分。奖学金获得者满意度情况如图3-1所示:

3-1 上海政法留学生市级奖学金奖学金获得者满意度

C222项目管理人员满意度

项目组对留学生市级政府奖学金管理人员进行了满意度问卷调查,调查后得出总体满意度为76%根据该指标评价标准,该指标得分为6.088*76%)分。项目管理人员满意度情况如图3-2所示:

3-2上海政法留学生市级奖学金项目管理人员满意度情况

C23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上海政法学院为了保证奖学金使用效益,将奖学金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优秀的留学生身上,学院制定了审核以及年审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学生生源质量,并促进学生进校后仍能保持良好的品德和学习状态,对于学习成绩不佳或出现重大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其享受资格,有效地引导和勉励在校留学生努力完成学业,成为中外交流优秀人才,故该项目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该指标得3分。

C24 长效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上海政法学院按规定对申请者的留学资质进行有效的评估,并完成年度评审,保障了奖学金项目的公正公开,有效发挥了奖学金的选拔以及鼓励引导作用,长效管理机制执行有效,该指标得3分。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奖学金评定及年审制度健全,有效发挥资金引导及激励作用

为保证留学生奖学金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上海政法学院制定了二级审核制度,一方面在留学申请市通过严格的评审程序,有效筛选优秀留学生,保证了留学生生源质量;另一方面,通过每学期的年度审核制度,考核在校留学生的学习状态,对于学习成绩不佳或出现重大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奖学金享受资格,有效地引导和鼓励在校留学生努力完成学业。通过上述审核制度,充分保证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了奖学金项目的良性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实施细则中未体现部分细节,管理制度可进一步完善

上海政法学院针对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的管理,特制定了《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申请细则》和《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市政府奖学金评审管理规定》,对奖学金的申请流程、申请条件、遴选标准和年审制度均作了详细的规定;但对奖学金发放标准的规定,借鉴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中的描述,仅表述了发放内容,未在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本学院政府奖学金的发放金额。项目组查考其它高校相关管理细则,发现不少院校已将补贴金额明确在文件中说明,使学生可以一目了然,便于项目的管理,故此项目组认为可借鉴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

2.项目申报预算时,未设立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对项目整体目标的分解和细化,为项目提供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便于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对项目进行管理。根据上海市财政局要求,项目单位在申请项目预算时应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上海政法学院在申报2017年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时尚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该项目未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升项目实施效果

建议上海政法学院可借鉴其他院校的做法,进一步完善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在细则中披露奖学金的发放标准,特别对于常规的补贴,如生活补贴、住宿补贴等以现金发放的奖学金,可在细则中明确其发放金额,使得奖学金政策更具体和透明,帮助学生更有效明白政策内容,提升项目实施效果

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建议上海政法学院按照《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沪财绩[2014]22号)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加强财务科室与业务科室的沟通,结合项目的立项目的和实际情况,根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的基本原则和原理设置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必要时也可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目标的编制。


附件1 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指标

权重

指标解释

数据来源

评分标准

业绩值

业绩值值计算公式及过程

得分

A 项目决策

10

--

--

--

--

 

6

  A1 项目立项

6

--

--

--

--

 

6

    A11 战略目标适应性

2

考察项目的实施与上海政法学院整体发展目标的适应性

相关文件材料

项目符合学院发展规划,符合本单位战略目标,得满分;
项目符合学院发展规划,但未列入学院战略目标,得50%权重分;
项目的实施不符合学院发展规划,得0

项目符合学院发展规划,促进了留学生事业发展

上海政法学院作为上海市属的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政法类高等院校,自2013年起开始招生培养外国留学生。该项目不仅响应了教育部提出的“扩大规模、优化国别、规范管理、保证质量”这一来华留学生工作的总体方针,同时符合上海市教委相关精神,又利于促进学校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学校战略目标相适应

2

    A12 立项依据充分性

2

考察用以反映项目立项是否有充分的依据,符合教育部、市教委相关规定

相关文件材料

项目符合教育部及市教委决策,项目与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责密切相关,项目有立项政策依据,得满分;
项目符合本市教育部及市教委相关决策,但与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责关联度不紧密,项目有立项政策依据,得50%权重分;
项目不符合教育部及市教委相关决策,与项目实施单位职责无任何关联,无立项政策依据,得0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上海市教委自2006年起设立了上海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来沪接受本科预科、本科、硕士、博士等高等学历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并颁布了《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试行办法》。该项目是在上述政策下制定实施的,故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2

    A13 项目立项规范性

2

考察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符合立项申报审批流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相关文件材料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得满分;
项目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设立,但所提交的文件、材料与相关要求有所差异,或未经过充分的前期论证,得50%权重分;
项目未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设立,不符合国家、本市相关规定,得0

项目立项规范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每年由上海市教委根据相关测算依据确定对各市属高校的奖学金发放,2017年根据市教委发布《关于拨付2017年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专项经费的通知》,确定了上海政法学院当年项目的预算,因此本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2

  A2 项目目标

4

--

--

--

--

 

0

    A21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考察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绩效目标申报表

所有绩效目标设置合理,依据充分,与项目内容符合,目标值合理,得满分;
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依据不充分,与项目内容不符,或目标值设置不合理,得50%权重分;
未设定绩效目标,得0分。

未设定绩效目标

该项目申请预算时,未设立绩效目标

0

    A22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考察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绩效目标申报表

年度绩效目标设置明确,目标量化可衡量,得满分;
年度绩效目标设置明确,但未对指标进行解释,且未量化,得50%权重分;
未设定绩效目标,得0分。

未设定绩效目标

该项目申请预算时,未设立绩效目标

0

B 项目管理

36

--

--

--

--

 

32.92

  B1 投入管理

6

--

--

--

--

 

5.92

    B11 预算执行率

6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数/预算数)*100%

基础表和相关批复、支出凭证

此项指标以100%为满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减少分值得参考权重分的1%,指标低于70%,得0分。y=5*XX70%),y=0X70%),X为实际业绩值

98.63%

收到市教委拨付资金120万元,实际支出118.3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18.35/120=98.63%

5.92

  B2 财务管理

12

--

--

--

--

 

12

    B21资金使用情况

6

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项目支出明细账、相关合同、支出凭证

资金使用合规,得满分;
资金使用不合规,得0分。

资金使用合规

项目组查阅了资金支出原始凭证、奖学金发放单据等资料,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序列支出等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规范

6

    B22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3

考察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相关文件材料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得满分;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失1-2项,得50%权重分;
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得0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为规范预算资金的运作,上海政法学院制定了《上海政法学院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进行审核、使用及管理均作了明确的规定,能够在制度层面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

    B23 财务监控有效性

3

考察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控制成本等采取了必要的监管措施。

项目资料、项目管理制度

财务监管有效,落实了财务专员,资金拨付程序合规,会计核算规范,得满分;
资金拨付程序合规、会计核算规范,但未落实财务专员,得50%权重分;
未开展必要的财务监控措施,无财务专员,资金拨付程序不合规、会计核算不规范,得0分。

财务监控有效

该项目专账核算,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每月制作奖学金发放清单,向财务部门提出发放申请,财务部门经审核后将资金直接拨付至学生银行账户,财务监控有效

3

  B3 项目实施

18

--

--

--

--

 

15

    B31 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8

--

--

--

--

 

5

      B311 奖学金评定管理制度健全性

4

考察是否建立健全的奖学金评定管理制度

相关文件材料

奖学金评定管理制度完善、健全,得满分;已制定或具有的奖学金评定制度,每存在一个不完善或未解释清晰的地方,扣1分,扣完为止

制度健全

《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申请细则》,对于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的准备等做了详细的规定;《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市政府奖学金评审管理规定》对奖学金的遴选标准、奖学金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作了详细的规定;此外上海政法学院对已享受奖学金的老生规定了每学期年审制度,颁布了《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规定》,对于年度评审未通过者,暂停或终止下一年度奖学金的发放。故奖学金评定管理制度健全

4

      B312 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健全性

4

考察对奖学金的发放是否建立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

相关文件材料

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完善、健全,得满分;已制定或具有的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每存在一个不完善或未解释清晰的地方,扣1分,扣完为止

奖学金发放标准、发放频次、发放方式等尚未以成文的管理规定进行梳理和公告

目前上海政法学院针对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颁布的管理制度中,仅提到A类奖学金涵盖留学生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B类奖学金涵盖留学生学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尚未对奖学金具体发放金额、发放频次、发放形式以规章制度形式予以规定,以约定俗成方式进行管理,故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尚不够完善

1

    B32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10

--

--

--

--

 

10

      B321  奖学金评定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5

考察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相关文件材料

奖学金评定程序符合规定,得2分;招聘程序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制度执行有效

2017年度上半年开启留学生招生工作,申请者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学院组成上海市政府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开展相关审查工作,根据学院制定了遴选标准和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并报分管校长审批,最终确定2017级新生的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此外,在20173-8月对奖学金获得的老生开展了年度评审,评审结果为全部通过,未出现未达标者,奖学金评定工作完全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奖学金评定管理制度执行有效,

5

      B322 奖学金发放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5

考察奖学金发放是否规范、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相关文件材料

奖学金发放符合规定,发放程序得到有效执行,得2分;奖学金发放程序未得到有效执行,不得分。

制度执行有效

奖学金发放合格,按月及时发放,在执行层面执行较好

5

C 项目绩效

54

--

--

--

--

 

50.35

  C1 项目产出

22

--

--

--

--

 

22

    C11 奖学金评定工作完成情况

5

该指标为定性指标,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及会议纪要,考察是否按照奖学金评定细则开展评定工作,奖学金发放是否有依据

会议纪要

按实施细则开展了具体的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定流程完整,评定结果公正公开,该指标得满分;
未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定流程部分缺失,该指标得50%权重分;
未开展评定工作,无评定流程,奖学金评定结果未公示,该指标不得分

100%

2017年度上半年开启留学生招生工作,申请者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学院组成上海市政府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开展相关审查工作,根据学院制定了遴选标准和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并报分管校长审批,最终确定2017级新生的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奖学金评定工作全部完成,该指标得满分

5

    C12 奖学金应发实发率

6

考察是否按奖学金发放标准进行足额发放,奖学金应发实发率=实际发放奖学金金额/应发奖学金放金额*101%

奖学金发放单

此项指标以100%为满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减少分值得参考权重分的1%,低于80%0分。y=X*6X80%),y=0X80%),X为实际业绩值

100%

项目组对2017整个年度奖学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核查,学生在校期间(不包括寒暑假),每个月均向奖学金获得者发放了足额的生活补贴,不存在少发、漏发的情况,故奖学金应发实发率100%,该指标得66*100%)分

6

    C13 奖学金发放合格率

6

通过奖学金发放合格率,考察奖学金发放工作是否合格,受益对象是否为奖学金获得者, 奖学金发放合格率=奖学金实际受益者中有资格获得人数/当年奖学金评定人数*100%

奖学金发放单

此项指标以100%为满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减少分值得参考权重分的1%,低于80%0分。y=X*6X80%),y=0X80%),X为实际业绩值

100%

项目组对奖学金发放清单进行审核,发现未出现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得者以外的人,奖学金发放合格率为100%,该指标得66*100%)分

6

    C14 奖学金发放及时性

5

考察奖学金发放是否及时

奖学金发放明细

按时发放,得满分;
部分未按时发放,得50%权重分;
发放普遍延迟且延迟较长,得0

发放及时

项目组对2017年度奖学金发放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生活费均按月及时发放给学生,也在年度内及时为学生购买保险,未出现拖延发放的现象,故奖学金发放及时,该指标得满分

5

  C2 项目效益

32

--

--

--

--

 

28.35

    C21 留学人数增长率

8

考察政府奖学金的设立是否促进留学事业的发展

基础数据填报

若留学生人数较上年度有所增长,即业绩值X0%,得满分;
若留学生人数较上年度无改变,即业绩值X=0%,得权重分50%
若留学生人数较上年度略微下降,即业绩值-30%X0%,得权重分20%分;
若留学生人数较上年度大幅下降,即业绩值X-30%,不得分

181.90%

2016年上海政法学院在校留学生人数为105人,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在校留学生人数上升为296人,留学生人数增长率为(296-105/105*100%=181.90%,留学生规模增长较快

8

    C22 满意度

16

--

--

--

--

 

12.35

      C221 奖学金获得者满意度

8

考察奖学金获得者对该项目的满意度

社会调查

此项指标以100%为满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减少分值得参考权重分的1%,低于60%0分。y=8*X(X60%),y=0X60%),X为实际业绩值

78.33%

详见满意度报告

6.27

     C222 项目管理人员满意度

8

考察管理人员对该项目管理情况的满意度

社会调查

此项指标以100%为满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减少分值得参考权重分的1%,低于60%0分。y=8*X(X60%),y=0X60%),X为实际业绩值

76.00%

详见满意度报告

6.08

  C23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4

考察学院是否建立了健全的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长效管理机制

相关文件材料

学院建立了健全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建立有效引导的机制,帮助学校吸收招纳优秀留学生,得满分;
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完整,缺失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

上海政法学院为了保证奖学金使用效益,将奖学金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优秀的留学生身上,学院制定了审核以及年审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学生生源质量,并促进学生进校后仍能保持良好的品德和学习状态,对于学习成绩不佳或出现重大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其享受资格,有效地引导和勉励在校留学生努力完成学业,成为中外交流优秀人才,故该项目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

4

  C24长效管理机制执行有效性

4

考察长效管理机制的执行情况

相关文件材料

奖学金评定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执行,得满分;制度每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地方,扣1分,扣完为止。

长效管理机制执行 有效

上海政法学院按规定对申请者的留学资质进行有效的评估,并完成年度评审,保障了奖学金项目的公正公开,有效发挥了奖学金的选拔以及鼓励引导作用,长效管理机制执行有效

4

合计

100

--

--

--

--

 

89.26


附件2 问卷调查报告

 

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项目

问卷调查满意度报告

为客观测定财政支出资金在2017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项目中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本次绩效评价依据公共支出绩效评价“为顾客服务”的原理引入“顾客满意度”指标,对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师生开展社会问卷调查。

一、研究设计

(一)调查对象与调查方法

结合外国留学生项目的工作内容及实际问卷调查可操作性,本次满意度问卷旨在考察2017年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运行情况。此次满意度调查的调查对象为国际交流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和留学生市级政府奖学金获得者。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0份,其中奖学金获得者满意度问卷15份(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管理人员满意度问卷3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18份,收回奖学金获得者满意度问卷15份,管理人员满意度问卷3份。

(二)调查问卷设计

社会调查问卷主要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基本信息调研,奖学金获得者满意度问卷中主要考察学生所在的年级和所获奖项类型;管理人员满意度问卷中主要考察管理人员在政府奖学金管理中承担哪些职责、以及政府奖学金是否对外国学生来华教育有促进作用。

第二部分为满意度问卷,主要从奖学金获得者和该项目的管理者两个角度考察对该项目的满意度,包括项目实施效果、项目管理制度、项目扶持力度等;

第三部门为开放性问题,主要了解问卷填写者对项目是否有改进建议。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基本信息

本次填写奖学金获得者满意度问卷的学生中,来自2015级的留学生占22.22%2016级留学生占55.56%2017级留学生占22.22%。其中,本科生占78%,硕士研究生占22%;全部为A奖获得者(全额奖学金获得者)。

参与填写管理人员满意度问卷的3名老师为从事留学生管理和奖学金评定的老师,他们均认为政府奖学金项目有效促进了上海政法学院留学事业的发展。

(二)满意度问题

1.奖学金获得者满意度

在满意度问卷中,主要设计了对奖学金评定结果、奖学金资助力度、奖学金发放及时性和年审制度的满意度问题,详见图1

 

1 奖学金获得者问卷调查满意度图

从调研中发现,奖学金获得者对奖学金评定结果和资助力度表示满意,且满意度较高;相比之下,对奖学金发放的及时性和年审制度的满意度略微偏低,平均满意度较高为78.33%

2.管理人员满意度

在管理人员满意度问卷中,主要设计了管理人员对奖学金项目的资助力度、资金到位及时性、评定结果、项目管理流程和总体实施效果的满意度问题,详见图2

2 管理人员卷调查满意度表

管理人员对总体实施效果和项目管理流程的满意度较高,相比之下对市级资金到位及时性的满意度相对较低,平均满意度仍较高为76%

(三)开放性问题

无开放性建议。


附件3 访谈报告

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项目

绩效评价访谈报告

受上海政法学院的委托,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2017年留学生市级政府奖学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根据项目绩效评价的设计,对项目管理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作为此次绩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次访谈对象主要为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相关老师。针对2017年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项目的背景、内容、资金、管理、实施情况等问题进行访问和了解。

一、项目背景和目的

上海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是上海市教委自2006年起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来沪接受本科预科、本科、硕士、博士等高等学历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上海政法学院自2013年起开始招生培养外国留学生,市教委针对这部分学生提供市级奖学金。

二、项目内容

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分为A类(全额奖学金)、B类(部分奖学金),A类奖学金涵盖留学生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

B类奖学金涵盖留学生学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其中,学费和住宿费采取减免的方式;本科生生活费发放标准为2500/月,硕士及高级进修人员生活费发放标准为3000/月;综合医疗保险为学生购买800/年的教育部指定的留学生保险。此外,针对获得住宿费减免但放弃校内宿舍选择校外住宿的学生给予700/月的住房补贴。

2017年度奖学金获得者共计A32人,B43人,其中本科生54人、研究生21人。学院按规定向奖学金获得者发放生活费、统一购买保险、报销住宿补贴等工作,保证学生及时获得经济补贴。

三、项目资金。

2017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拨付给上海政法学院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专项经费的金额为120万元,共计支出118.35万元,用于向拥有奖学金资质的留学生发放生活费补贴、缴纳留学生保险、校外住宿租房补贴。

四、项目管理

留学生在申请留学阶段可以申请上海市政府奖学金,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学院上海市政府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开展相关审查工作,并经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奖学金分配名额,并报分管校长审批。

留学生来校报道入学后即可享受政府奖学金。此外,上海政法学院为保障奖学金的使用效益,对已获得奖学金学生于每年3-8月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考勤情况、行为表现和奖惩等,以及是否有停止享受奖学金的情况发生,未通过评审者停止下一年度奖学金的授予,以促进资金的长效管理。

 



[[1]]绩效得分90分以上为“优”,75-90分为“良”。60-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绩效得分90分以上为“优”,75-90分为“良”。60-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