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例会会议纪要(2016-03)

来源:暂无编辑:暂无发布时间:2016-04-11点击:0

2016年4月8日(周五)上午,副校长胡继灵在求实楼117会议室主持召开学校2016年第三次基建工作例会。计财处、资产和设备管理处、审计处、信息办、基建办等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讨论保留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事宜

会议听取基建办主任张燕关于保留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于2014年年10月29日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根据学校近期发布的《关于清理学校各类领导小组(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需对以往设立的领导小组进行清理。因校本部基本建设项目正在实施,拟保留上海政法学院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基于校领导调整、纪委监察部门职能转变和基建工作相关部门实际职能等情况,对原领导小组成员予以调整。与会人员对领导小组的保留和建议名单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会议决定:拟同意保留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基建办提出的建议名单,按学校要求及时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研究讨论上合组织培训基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事宜

会议听取基建办主任张燕关于上合组织培训基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事宜的情况报告。上合组织培训基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刘红周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监理公司拟派公司副总经理王晓睿担任上合组织培训基地总监理工程师一职,并向学校提出了书面申请。鉴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刘红周即将从该公司离职的事实,且监理公司拟新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王晓睿在资质和履历上均优于原配备人员,为了确保项目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基建办拟同意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申请,将上合组织培训基地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由刘红周变更为王晓睿。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认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要符合有关规定,并不得影响项目的管理,根据上合组织培训基地项目监理合同通用条款第六条第二款第一点的规定“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要求的,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会议决定:由基建办与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协商后,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按规定进行变更和备案。

三、研究讨论上合组织培训基地项目基层防潮层和部分地坪设计变更事宜

    会议听取基建办主任张燕关于基层防潮层和部分地坪设计变更情况的报告。一是上合组织培训基地项目施工图中基础防潮层按设计规范标准设计为20厚水泥防水砂浆,在使用中容易被破坏和引起地面反潮形象。为了确保质量,经过参建各方论证,并经工程例会研究决定,拟将现设计的50px厚基础防潮层变更为150px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φ6@200单层钢筋网片),变更增加费用约37030元。二是部分地坪按设计规范标准设计为素混凝土,在大开间使用玻化砖和石材地面的面层容易开裂,为确保后续使用质量,经过参建各方论证,并经工程例会研究,拟将后勤大楼清真餐厅入口及大厅、学生宿舍2区门厅及外廊、专家楼底层休息厅及综合楼大厅的超过100m2大面积地坪在原有做法上增加8@150钢筋双向单层布置,变更增加费用约25000元。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实施办法》的规定,该两项设计变更均需提交基建工作例会讨论决定。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认为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直接影响到投资控制,需要十分慎重,尤其是提交会议讨论的资料要齐全。会议决定:一是基建办要进一步从设计变更的必要性、方案实施的可行性、财务监理的意见、设计的技术意见、基建办的建议方案等方面加以完善,补齐资料后再提交基建例会研究;二是今后基建例会涉及投资控制事宜时,审计处要通知财务监理单位到会,以便于及时听取他们对投资控制和预算审核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