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政法学院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暂无编辑:暂无发布时间:2016-09-01点击:0

上海政法学院文件

 

 

沪政院建〔2016〕142号

 

 

 关于调整上海政法学院基本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为确保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进一步理顺基本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和决策机制,明确各决策层面的工作权限,根据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和基建工作相关职能需要,经2016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胡继灵(分管基建工作副校长)

成  员:张燕(基本建设办公室主任)、石其宝(发展规划处处长)、凌 斌(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处长)、冯秀琴(审计处处长)、叶玮(计财处处长)、祝耀明(后勤保障处负责人)。

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基本建设办公室主任张燕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随职务变更自行替换。

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权限按照《上海政法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和监督的若干规定(修订)》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政法学院

2016年6月3日

 

 

 

 

上海政法学院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