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扩建项目(五期)第六十三次会议纪要

来源:暂无编辑:暂无发布时间:2017-07-11点击:0

编号:063170710

上海政法学院校区扩建项目(五期)

第六十三次工程例会纪要

时间:201771010:00        地点:施工现场会议室

参会人员:

学院基建办:张燕 潘高荣 焦鹏刚 黄思源

设计(华东建设):孙凯

投资监理(东华):刘新

工程监理(思费科):王建刚

施工总包(申宏建设):于 佳 潘佳富 朱永军 陈锋

电梯:张勇

纪要正文:                                                        

一、施工单位报告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1、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室外总体1区植草砖铺贴基本完成,透水砖完成60%,台阶花岗岩面层铺贴完成80%,道路路缘石基本完成,绿化土方平整基本完成,上木开始种植;楼层灯具已通电试验,电梯门套粉刷完成,正批嵌和涂料收尾,电梯门下地砖收尾,活动室检修门油漆收尾。

2、本周施工计划:剩余收尾工作全部完成,消防检测暂定于715日,防雷验收正在准备,电梯单位包装垃圾、家具安装单位包装垃圾及时清运出场。

3、因盛夏天气不宜种植树木,绿化分包单位计划绿化土平整完成草皮种植后,暂停上木种植。

4、需协调解决事宜:明确弱电单位完工时间节点,关系到总包防火封堵及油漆收尾工作;家具安装完成时间节点,便于总包单位二次保洁安排。

二、工程监理单位讲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情况

1、进度方面:上周进度有明显进展,主要为:室外1区部分,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植草砖铺贴完成、透水砖施工中,路缘石安装基本完成,绿化上木施工中,燃气热水炉进场,安装施工中;挑板、台阶铺装完成80%。室内:电梯安装基本完成,土建门套按计划跟进。家具搬迁、安装施工中,晾衣架安装中;二区计划开工71日,720日完工,上周末开始原路面部分破拆;三区上周末开始桥面护栏柱植筋,钢筋安装、支模;四区人行道垫层施工完成,透水砖铺贴施工中;五区雨水总管排放完成。

注意事项:室内通水一周多,压力试验计划今天进行,尚未通知监理机构检查,设备调试均未通知监理旁站、检查,总包单位必须统筹考虑,避免各调试与装饰扫尾工作相互影响。室外总体一区除路灯安装外基本按计划进行,二区、三区均已开工,四区滞后,原计划710日完成。

2、安全、质量方面:上周五专题会议已做要求,不再赘述。

  1. 三、 其他参建单位管理要求

财务监理单位:现场签证和变更申报,下周关门;上周签证和变更须提交甲方指令单,现审核为预算,决算需要重新报,抓紧时间办理;向学校汇报中区叠压供水装置增35万元,预算申报不要超出。

四、建设单位工程管理要求

1、弱电水平线缆穿线已经到位,铁塔公司本周完成弱电井垂直线缆穿线,走道部位月底完成,总包根据此进度安排防火堵泥施工;学生公寓2#家具已经完成4层安装,本月底全部装完,学生公寓1#8月初开始家具安装,820日完成,总包二次保洁按计划进行,如因家具安装等原因造成再次保洁,保洁费用由责任单位负责;原基建办基础拆除签证及时办理;中区供水方案经与厂家讨论后,修改为20吨水箱,配提升泵2台,厂家初步报价33万元,设备基础、水、电配套总包初步报价3万元,及时报投资监理审核。

2、燃气炉周圈绿篱(珊瑚树)、浸塑绿网围护,绿篱由绿化分包负责,绿网由室外大总体施工单位负责,内部协调,费用不增加;电梯四台空调及时安装掉;建议中区供水室外进水总管安装压力表,以便及时查看水压变化情况。

3、安防、网络、水、电控等配套、分包单位需要与学校相关部门对接,须提前安排,统筹施工安排;总包生活区北侧临时围挡封闭,盛业路临时门提前考虑封闭;各单位垃圾处理要及时清理,如电梯、燃气炉安装单位;施工单位周进度计划表中,没有提及地下室进度,要求本周完工;管道试压严格要求,室外排水管道全部通球试验,试验过程须提请学校后保检查、见证;北侧围墙外基槽填土须平整。

4、总包单位本周三排定验收计划,周五会议确定;中区叠压供水水箱本周三提请校基建例会审核,资料准备抓紧进行,该项可作为甩项,后验收。

五、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

1627日由建设单位召集,设计单位、监理及施工单位等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本项目中区供水增设叠压供水装置的问题,现经工程例会研究、讨论,与会各单位一致认为,为确保满足学生公寓入住学生用水需求,拟同意中区供水增设叠压供水系统的方案。经财务监理审核增加费用为300000元,因增加费用超过20000元,按规定提交学校基建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2、根据市交通委对本项目配建机动车泊位的审核意见内容:“明确配建至少占小型客车泊位数10%的电动汽车专用泊位并预留安装充电设施。”并经设计单位出具施工蓝图,增加2根充电桩。经财务监理单位审核增加费用为18030元。与会各单位一致认为须执行市交通委审核意见,增设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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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设计单位(华东建设)

投资监理(东华造价)

工程监理(思费科)

施工总包(申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