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校园基本建设情况

来源:暂无编辑:暂无发布时间:2017-09-15点击:0

上海政法学院校园基本建设情况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其前身为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2004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2004]55号)文批准,成为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学校隶属于上海市委政法委,由市司法局领导。学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78.60亩,经过近十年的跨越式发展,“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已经形态初显。学校自1999年至今一直被评为“上海市花园单位”,蝉联11~15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0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一、学校情况简介

(一)建校历史

学校发展至今,历经了三个跨越式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84年11月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成立;1985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领导体制。第二阶段:1993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的基础上,设立上海大学法学院,从此开始承担本科教学任务。1998年开始,学校依托上海大学的办学基础,获得宪法和行政法学、刑法学、法理学3个硕士学位授予点。第三阶段:2004年9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上海政法学院,2005年上海政法学院开始以独立本科院校的身份招收本科生。2011年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确认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并恢复硕士生招生。

(二)办学宗旨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基础扎实、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学校注重教学科研与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的紧密结合,已经初步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学校坚持科学发展,“贴近实际,注重应用”的办学特色鲜明,具有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能力,努力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文科院校。

(三)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

学校现有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以及研究生部、体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培训部等教学部门。拥有法学(含刑事司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知识产权法方向、行政法方向、经济法方向、环境法方向、金融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和监狱学(含社区矫正方向)、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英语、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等24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另有司法助理、文秘等7个高职专业。法学中的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是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法学、国际政治、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模式与实践等6个专业和项目是上海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本科教育高地,监狱学、社会工作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四)科研机构

学校设有上海司法研究所、上海市社会心理学会、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东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城市安全研究中心等20余个研究机构。学校出版《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校报为《上海政法学院报》。

(五)在校生规模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2004]55号)文批准,2005年学校开始独立招收本科生。2011年学校在校生9397人,其中:本科生7677人、高职生1720人。2010年12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9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发[2011]123号)文批准我校办学规模为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高职生、本科生、研究生)10000名。“十二五”后期,学校计划在校学生数将达到10000人左右,其中:本科生8200人、研究生800人、高职生1000人。

(六)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职教师395人,其中教授59名、副教授94名,副高以上职称占教师总数的38.7%,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超过教师总数的80%。学校有多位教师承担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重要职务。学校还聘请了国内知名学者和实务部门的专家100余人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

(七)国际交流

学校重视开展对外交流与校际合作,先后与美国加州大学、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国巴黎第二大学、英国赫德福特大学、日本大阪市立大学、关西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新加坡理工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以及加拿大、澳大利亚、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

(八)研究生教育

自1998年起,学校已累计培养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和法理学3个专业硕士研究生298名,具有9年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经历。2009年3月,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将学校列入上海市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2011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确认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以及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刑法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同时,恢复研究生招生。

二、校园基本建设现状

(一)校园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重点,以教学为核心,构建适应现代高校需要的教学生活空间;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持环境动态发展,力求形成具有弹性的可生长的组织结构模式,满足远近期建设的需要;打造绿色生态、人文气息浓厚、使用与观赏并重的景观、绿化系统,为学生提供多层次的交往空间;建设规划的总体布局有利于学科的交叉与渗透,强调资源共享、便于管理、利于促进后勤服务社会化。

2.发展目标

根据韩正市长在上海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上海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单位具备完善的办学条件,实现生均教育用地和生均建筑面积有明显提高,生均教育空间得到较大改善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对校园建设规划提出了近期和远期目标。近期目标是完成学校升本后基本硬件设施的建设,达到本科院校的基本办学要求;远期目标是将基本建设与内涵建设有机结合,将学校建设成国内有特色、有影响的知名政法院校。通过合理规划,精心设计,努力把校园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信息化绿色校园。

(二)校园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学校的基本建设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办学基本建设阶段,自1984年开始,至2002年全部投入使用,共有建筑面积为5.34万平方米。

第二阶段为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扩建工程阶段,自2001年开始着手准备,2002年4月获市计委批复,于2003年5月开工,2007年10月全部竣工投入使用,新征土地205亩,总建筑面积为7.58万平方米。

第三阶段为上海政法学院新校区扩建工程阶段,自2005年开始着手准备,2006年获市发改委批复,新征土地630.76亩,使校园总占地面积达到1078.60亩,批准建设的新校区扩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59万平方米,并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实施。新校区的扩建工程主要是为了满足学校升本后的基本办学条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及上级机关的宏观调控额度,学校将该扩建工程分六期报批实施建设。截止到目前为止,新校区扩建工程的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扩建工程(一期)项目

自2007年开始建设,至2009年底建成投入使用。一期项目批准建筑面积43952平方米,其中学生公寓15565平方米,教学楼8930平方米,图文信息中心15500平方米,教师宿舍3959平方米;建设资金为30656万元,其中市财力投资2.7亿元(含1.54亿元土地征用费),其余为学校自筹资金。   

2.扩建工程(二期)项目

自2009年3月开始建设,至2011年8月建成投入使用。二期项目核准建筑面积15724平方米,其中学生公寓9962平方米,综合研究中心1996平方米,教工活动中心3766平方米;建设资金为5547万元,全部由学校自筹。

3.扩建工程(三期)项目

自2010年8月开始建设,于2011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三期项目核准建筑面积416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3201平方米,其他辅助用房957平方米,户外配套及绿化工程面积66500平方米;建设资金3651.7万元,全部由学校自筹。

4.扩建工程(四期)项目

2011年2月获市发改委批复,批准建筑面积为32193平方米,其中法学专业教学楼11450平方米,体育馆11230平方米,学生礼堂2386平方米,学生餐厅3547平方米和学生宿舍3580平方米;批准建设资金19084万元,其中市财力投资为9138万元,学校自筹解决9946万元。四期项目预计在2012年4月开工,争取在2014年上半年竣工。

三、学校基本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将基本建设与内涵建设相结合

    根据市教委《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实施方案》(沪教委科〈2009〉2号)的通知要求,学校在未来发展上不盲目追求规模的扩张,而是以强化内涵建设为抓手,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发展道路,校园基本建设规划也紧紧围绕内涵建设进行。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根据社会的实际需求新设了作为“提前批”招生的监狱学专业,广受社会欢迎。2008年,市教委将监狱学列为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2009年,监狱学又被列为国家第四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该专业的教学水平已位于全国前列。学校将充分依托政法系统的有力支撑,加大投入力度,培养监狱管理、社区矫正方面等急需专业人才。

学校创建以来一直是上海政法战线的干部培训基地,培训政法干部、律师、公证员等万余人次。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教育部等中央十二部委下达的《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学校被正式确定为培养院校,于2009年开始接受每年约300名中西部地区政法人才的培养任务。这些培训培养任务的承担,都对学校的校舍等硬件设施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十二五”期间基本建设规划

    根据上海市发改委(沪发改投[2006]229号)文批复,结合我校办学规模跨越式发展的实际情况,学校“十二五”期间还将建设三期项目,其中:一期和二期为已经市发改委2006年立项批复但尚未进行可研报批的建设项目,三期为我院拟申请立项的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1.“十二五”期间扩建(一期)项目

根据市教委2011年9月30日给我院重新核定的1万名学生的办学规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生均校舍面积指标,学校急需新建三幢学生公寓,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为确保2013年秋季新生入学时能正常投入使用,学校将三幢学生公寓的建设列为“十二五”期间扩建(一期)项目,并于2011年底已经开始着手立项工作。该项目最迟必须于2012年底前开始施工,所以学校希望能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与关注,尽快同意我校“十二五”期间一期项目的可研申报。

    2.“十二五”期间扩建(二期)项目

上述项目完成后,根据市发改委2006年批准的建设规模,尚余15929平方米建设任务,对此,学校将其安排为“十二五”期间扩建(二期)项目。根据市教委关于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要求,结合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实际情况,“十二五”期间(二期)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学校拟通过部市合作的方式建设国家司法部“社区矫正”培训中心楼一幢,建筑面积9929平方米;上海政法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暨上海律师学院楼一幢,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3.“十二五”期间扩建(三期)项目

学校虽然具有行业支撑的办学优势,但现有的和已批复待建的实验实训项目尚不能满足“面向实际、突出实用、追求实效”的要求。为了给应用型的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硬件设施,学校在基本建设项目规划时必须重点考虑实训实验场所的配置。针对监狱学专业教学计划中重要组成部分的警体训练课程一直受困于训练场地匮乏的问题,学校在扩建(四期)项目的体育馆中(建筑面积11230平方米),安排了4000平方米作为警体训练场地,包括模拟监舍、场景模拟射击场、拳击房、散打和跆拳道房、小组战术训练房、武术房、形体训练房、力量训练房、障碍训练场、攀岩训练场等。根据“法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需要,在完成2006年市发改委批复的125,900平方米的新校区扩建任务后,学校还将申请立项“十二五”期间扩建(三期)项目,规划建设实验实训楼一幢,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用于安排数字证据综合实验室、语言实验室、现代秘书职业技能实训室、外贸实务综合培训室、社会工作实训室、证券投资开放实训室、国际商务管理与实务职业教育实训室、公共事务管理综合实训室等实验实训场地。该项目希望能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尽快进入建设项目立项申请阶段。该项目拟在“十二五”后期完成建设任务。

    学校的基本建设离不开上级领导和主管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关注,新校区过去几年的扩建工程使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扩建(四期)项目完成后,学校的硬件设施虽已基本达到了本科院校的条件,但与市教委近期批准的办学规模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学生公寓的建设迫在眉睫。在今后四年的校园建设中,学校除了完成市发改委2006年批准建设的剩余项目外,还将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规划建设一幢1万平方米的实验实训楼,通过增加实验实训场地的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硬件设施。至“十二五”末,上述项目全部完成后,学校的生均校舍面积达25平方米,生均占地67.84平方米,这将使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提高。在今后的建设过程中,学校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功能布局、交通组织、景观设计和节能减排等各方面的工作,努力把学校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低碳环保的绿色校园,真正成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

 

                                     

   上海政法学院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