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例会会议纪要(2018-03)

来源:暂无编辑:暂无发布时间:2018-03-21点击:1

基建工作例会会议纪要

2018—03

2018320日(周二)上午,副校长姚建龙在求实楼516会议室主持召开学校2018年第三次基建工作例会。计财处、审计处、资产和设备管理处、信息办、后勤保障处、基建办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讨论决定上合基地厨房增加配电箱、上合基地增加部分户外照明变更事宜

会议听取了基建办主任张燕汇报了关于上合基地增加部分户外照明和厨房增加配电箱两个设计变更项目向市审计局咨询后的相关回复。根据2018年第二次基建工作例会的要求,财务监理单位就该两个变更项目是否可行向市审计局进行了咨询,得到的回复是:1.该两个变更项目属于上合基地项目范围内的设施,且是在试用过程中需进行整改和完善的内容,所以可以实施;2.该两个变更项目的实施需有使用部门的意见和设计单位的变更方案。

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研究,会议决定:同意厨房增加配电箱;同意在基地道路北侧增加76米的高杆灯,停车场增加3个庭院灯;考虑到基地目前主广场的整体效果,为确保万无一失,取消综合楼北侧增加8个庭院灯的变更方案。会议要求:由基建办协调设计单位对增加照明设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灯具选型进一步说明并提出专业方案,提交学校审核后再行实施。

三、研究讨论《上海政法学院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基建办副主任潘高荣关于《上海政法学院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讨论稿)》起草情况的汇报。《上海政法学院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讨论稿)》是根据巡视工作中提出关于加强基建制度建设的意见,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而起草制定的。该制度制定前期,基建办一是对国家和地方的上位法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对学校现有制度情况进行了仔细梳理,三是广泛借鉴了复旦、华政及应用技术大学等高校同行的经验,四是听取了教育基建管理中心专家的建议,在此基础上拟定了讨论稿,该讨论稿已反复听取了学校基建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该制度主要从总则、主要参建单位职责、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具体要求和应该落实的工作、工程质量的事故处理及追责等方面予以明确。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和监督的若干规定》,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规章制度需先提交基建工作例会研究讨论。

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研究,会议决定:原则通过《上海政法学院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讨论稿)》。会议要求:基建办要汇总各方意见后进一步完善,修改完善过程中要注意五个方面:一是上位法有规定的尽量不重复,但是要体现必要提示的原则;二是要凸显针对性和管用性;三是尽量要体现上政特色;四是要从有利管理的角度出发;五是要在制度中对验收环节作必要提示。修改完善后再按规定程序提交相关会议审议和通过。

会签表

校领导: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计财处:

审计处:

 

后勤保障处: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基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