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9-04)

来源:基本建设办公室编辑:发布时间:2019-12-30点击:36

基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2019—04

20191127日(周三)下午130,副校长胡继灵在求实楼516会议室主持召开学校2019年第四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计财处、审计处、资产和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基建办等同志参加会议,校团委、学工部和体育部等部门负责同志也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听取并审议上海政法学院学生生活配套用房建设单位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方案

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上海华东建设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约翰和主要设计人员叶鹏飞关于上海政法学院学生生活配套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方案的汇报。该项目在方案设计前期已由基建办协调并反复征求了项目相关使用部门(团委、学工部、后勤保障处、体育部、保卫处、信息办)的意见,并将反馈意见及时与设计院进行了沟通。在确保项目不超批复面积、不超批复投资估算、不超建设指标的前提下,目前的可研设计方案已基本满足了各使用部门的功能需求,也得到了各使用部门的确认。

与会人员对上述方案进行了审议,并就在后续深化设计阶段需要考虑的节能和能耗问题、运动场地的灯光照明和休闲步道问题等进行了商议,会议决定:同意上述设计方案,并要求基建办按三重一大制度的要求提交校长办公会汇报审议。

二、研究讨论基建办关于上海政法学院学生生活配套用房项目前期发生费用由学校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申请

会议听取了基建办关于上海政法学院学生生活配套用房项目前期发生费用申请由学校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汇报。上海政法学院学生生活配套用房项目于21094月经发改委批复正式立项,目前已进入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编制阶段,项目已签订合同的各类服务项目有五项,正在招标的有一项,后续还有即将发生的各类专项评审等。由于基本建设项目都是在项目获概算批复后发改委才下达投资计划,以往实施的基建项目前期发生费用都由学校自有资金先行垫付。据此,为使新项目顺利推进,基建办拟申请由学校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学生生活配套用房部分前期费用,经初步测算,该部分前期费用总数约为230

元。

与会人员对上述由学校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前期发生费用申请事宜进行了审议。会议决定:同意上海政法学院学生生活配套用房项目前期发生费用由学校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具体操作流程按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因涉及资金量较大,会议要求基建办按学校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三、讨论审议《上海政法学院基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办法(试行)》

会议听取了会议听取了基建办主任张燕关于《上海政法学院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汇报。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财务及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基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基建办拟定了该办法,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的内容、使用范围、使用原则、相关参建单位的审核职责、代建制项目的管理费使用原则及具体实施标准等。

与会人员对上述办法进行了审议,并原则通过《上海政法学院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会议要求基建办将具体实施标准与上位法再行核对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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