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计划

关于制(修)订2015级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 2015-01-20浏览次数: 2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教务处启动2015级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2015年秋季计划招生的各二级学院开设的各本科专业(方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注:我校在2014年向上海市教委、教育部申报了禁毒学、俄语和税收学等3个本科新专业,最终申报结果将于20153月左右公布。以上本科新专业如获教育部批准设置,相关二级学院也须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相应专业2015级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

二、制(修)订工作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关于制(修)定2015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见附件2)要求,进行2105级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制(修)定工作。

2.各本科专业2015级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和通识选修课与本专业2014级保持不变(数门新增社会科学类、艺术类通识选修课待申报入选后由教务处统一添加)。

3.所有需制(修)订教学计划的本科专业(方向)均须分别提交中英文版教学计划进程总表、开放选修课教学计划进程表、专业课程简介及本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要课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42015级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某门课程如与2014级本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某门课程在课程名称、学分数上完全一致,其课程编号请按2014级原课程编号填写,如对2014级原课程名称或学分进行了调整修改,以及新设课程,其课程编号栏请空缺勿填。

5.已建有实验实训室的专业必须在教学计划设置相应实验实训课程,充分提高实验实训室的利用率。

(二)通识选修课模块学分调整及新增课程申报工作

为进一步充实教学计划中通识选修课程模块,学校计划在2015级本科教学计划中通识选修课模块下增设艺术类通识选修课,要求各本科专业学生必选2学分;另将社会科学类通识选修课最低选修学分从6分提高到8分。请有意向申报艺术类、社会科学类通识选修课的教授(注:课程申报负责人须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有一定成就)领衔申报,组建课程教学团队,填写《上海政法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意向表》(见附件3)及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样板可到教务处网页资源下载栏下载),于2015331日(周二)前将填好的表格(须加盖申报部门公章)交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周蓉蓉老师处,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列入2015级教学计划通识选修课模块

三、制(修)订工作程序

(一)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上述制(修)订要求,尽快启动2015级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制(修)订工作。在开展广泛调研,摸清本专业(方向)学生就业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理清本专业(方向)人才培养各项核心能力要求,研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专业课程体系,形成本学院2015级本科专业教学计划初稿。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558日(周五)前将经本院教学院长签字的初稿纸质版交送至主教学楼411A,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yanping@shupl.edu.cn

(二)教务处进行初审,就存在问题与相关学院进行沟通,各相关学院进行修改。

(三)20155月下旬至6月初,学校组织召开2015级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制(修)订工作专家评审答辩会,邀请学校主要领导、校外专家共同对各学院制定的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逐个评审,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出席汇报本学院各本科专业(方向)的特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以及课程体系调整的思路及原因,以及各专业分别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及怎样培养人这三个问题。

(四)各二级学院根据校领导及专家意见,对原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定稿,由教务处交付印刷厂印刷。

四、其他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大类招生与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学校2015年暂不实施该项改革。

感谢您的配合!

 

联系人:周蓉蓉  电话:39225058  电子邮箱:yanping@shupl.edu.cn

办公地点:主教学楼411A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