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2018届政法干警试点班毕业论文日程安排表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 2018-05-28浏览次数: 5

      

      

负责部门或负责人

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

6-7

警务学院拟定毕业论文参考题,并向学生公布;举办毕业论文辅导讲座,组织、指导学生选题(42-13日)

警务学院教学院长

8-9

学生选题后,由警务学院安排指导教师(416-27日)

警务学院教学院长

10-11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定题,并填写论文任务书(430-511日)

指导老师

12-13

警务学院汇总和审核选题情况、指导教师情况,作毕业论文工作前期检查(514-25日)

警务学院教学院长

14周周二前

警务学院将论文选题情况汇总表、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和审核表等报教务处(529日前)

警务学院教学院长

14-15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对警务学院毕业论文前期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528-68日)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警务学院教学院长

2017-18学期夏季学期/暑期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并修改毕业论文(621-1026日)

指导教师

2018-19学年秋季学期第1-6

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

7

警务学院组织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1029-112日)

警务学院教学院长/指导教师

8

警务学院将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相关材料及总结交教务处。毕业论文检测;指导教师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上及时填写审阅意见(可选择其中之一:通过、需修改、不通过)。学生交论文正稿及电子版本。指导教师评阅论文,写出评语,初评成绩(115-9日)

警务学院教学院长

教学秘书及指导教师

9

毕业论文首次检测未通过者第二次检测。评阅教师评阅论文,评出评阅成绩(1112-16日)

警务学院教学院长

10

警务学院组织论文答辩(1120日)

警务学院教学院长

11

警务学院评定、审核、汇总、登录学生毕业论文综合成绩,组织优秀论文评选工作(1121-23日)

警务学院教学院长

教研室主任

12周周二前

警务学院将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及优秀论文申报材料交教务处(1127日前)

警务学院教学院长

教学秘书

12

警务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自查工作,并作工作总结。教务处组织优秀论文评审工作(124日前)

警务学院教学院长

教务处

13周周二前

警务学院将整理好的各类毕业论文归档材料归档,并将工作总结交教务处(1211日前)

警务学院教学院长

教学秘书

14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对警务学院毕业论文进行检查(1218日前)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