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上海政法学院2021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日程安排表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0-10-21浏览次数: 10

时      间

内      容

负责部门或负责人

2020—2021学年

秋季学期

秋季学期

2020年10月16日前

教务处制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与日程安排表,作毕业论文前期准备工作。各二级学院修订毕业论文大纲。

教务处、二级学院院长

第5周

10月19日-23日

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并将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

二级学院院长

第5周-第6周

10月19日-11月6日

各二级学院拟定毕业论文参选题目,并向学生公布;        举办毕业论文辅导讲座,组织、指导、帮助学生选题。

二级学院院长

第7周-第8周

11月9日-20日

学生选题后,由各二级学院安排指导教师。

二级学院院长

第9周

11月23日-27日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定题,并填写论文任务书。

指导教师

第10周-第11周

11月30日-12月11日

各二级学院汇总和审核选题情况、指导教师情况,作毕业论文工作前期检查。

二级学院院长

第12周

12月18日前

各二级学院将论文选题情况汇总表、指导教师结构表、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和毕业论文选题及指导教师情况审核表等(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

二级学院院长

第13周-第14周

12月21日-31日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前期工作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相关二级学院应予以整改。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二级学院院长

2020—2021学年

春季学期

春季学期1周-第10周 

2021年3月1日-5月7日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并修改毕业论文。

指导教师

11

5月10日-14

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将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相关材料及总结(纸质和电子版)交教务处。     学生交论文正稿及电子版本。指导教师评阅论文,写出评语和初评成绩。

二级学院院长、 指导教师

第11周-第12

5月10日-21

对学生论文(使用“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检测,评阅教师评阅论文,评出评阅成绩。

二级学院院长、教学秘书及指导教师

13

5月24日-28日

各二级学院组织论文答辩。

二级学院院长

14

5月31日-6月4日

各二级学院评定、审核、汇总、登录学生毕业论文综合成绩,同时组织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二级学院院长、教研室主任

15周结束

6月11日1500

各二级学院将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及优秀论文申报材料交教务处。

二级学院院长、教学秘书

16

 6月15日-18

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自查工作,并作工作总结。教务处组织优秀论文评审工作。

二级学院院长、教务处

16周周五

 6月18日1500

各二级学院将整理好的各类毕业论文归档材料归档,并将工作总结(纸质及电子版)交教务处。

二级学院院长、教学秘书

2020—2021

学年 

夏季学期

1周-第2

6月24日-7月2日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进行检查。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