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年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考前防疫提示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1-11-04浏览次数: 10

各位考生:

2021年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将于11月20日(周六)在我校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要求,作如下提醒

1.对于距测试日期14天内途经或在中、高风险地区停留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测试,测试费不予退还。

2.所有考生须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并如实完整地填写《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1),并签名承诺。

3. 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干咳、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4.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或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提前到达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行程码”,并接受身体健康检测。“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有外省市活动轨迹的,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不得入场且不予退还测试费。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应在考试入场时交予监考老师。

5.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6.考生入场时,经两次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至备用隔离考位考试,考试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8.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范围内逗留。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务 处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