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上海政法学院“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2-07-04浏览次数: 10

为配合学校“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改革,加强本科生导师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学校“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效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的内涵

根据不同年级本科生特点,结合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及学校师资总量实际情况,实施“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以学业指导和职业引领为指导重心,注重指导对象覆盖面上的点面结合,校级层面统一化要求与各二级学院个性化做法相适配。面向一年级本科生实施全员学业导师(班导师)制,面向部分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实施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制、就业创业导师制。

二、各类导师性质与工作目标

(一)学业导师(班导师)性质与工作目标

性质:学业导师(班导师)是指学校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在学生进校的第一学年,为每个班级配备1名帮助大一新生完成专业学习、实现个性化成长的学业指导教师。

目标:通过学业导师的个性化指导,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和职业规划,引导学生积极进取、刻苦求知、追求卓越,对学生的个人学业发展做到目标明确、及时规划,调动学生专业学习积极性。

(二)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性质与工作目标

性质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是指学校为有意向参与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有报考研究生意向)的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配备的指导教师。

目标:通过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的个性化指导,提高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践的能力;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合作科研的意识。

(三)就业创业导师性质与工作目标

性质就业创业导师是指学校为没有配备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的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根据学生意愿配备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及职业能力发展等方面的指导教师。

目标通过就业创业导师的个性化指导,帮助学生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明确个人发展目标;引导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与创新创业实践,顺利就业。

三、各类导师的任职条件

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一)学业导师(班导师)任职条件

1学业导师(班导师)由教授、副教授、优秀讲师或年青博士兼任;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学生评教为优的教师作为选聘对象。

2熟悉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具有较强的学习指导能力。

3.熟悉所指导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教学环节,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任职条件

1 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由教授、副教授和优秀讲师兼任;专业知识丰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教师作为选聘对象。

2.具有与所担任指导学生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背景,熟悉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

(三)就业创业导师任职条件

1.就业导师由各二级学院教师、校外实务部门兼职导师或辅导员兼任。

2.就业导师应熟悉学生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

3.创业导师应具备创业相关理论知识,有一定的创业经验。

四、各类导师的配备

1各类本科生导师均由各二级学院选配,可以由若干名教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指导若干名学生,也可以由一位教师指导若干名学生。学业导师(班导师)指导学生数量一般不超过50名,为保证学业导师(班导师)的指导质量,学业导师(班导师)不得同时兼任其他类别本科生导师;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指导学生数一般为5—10名;就业创业导师指导学生数一般为5-20名。

2导师配备中应遵循师生双向选择原则

3.鼓励各二级学院从校外聘请实务部门专家担任本科生导师。

4.各类本科生导师的配备及具体实施办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制定。

五、各类导师工作职责

(一)学业导师(班导师)的工作职责

1.向学生介绍我校学分制概况,帮助学生认识和了解专业情况。

2.每星期至少参加一次校内晚自习集中辅导。

3.制定学业导师工作计划,在师生见面会上向学生公布说明。

4.每学期选课前召开一次培训会,指导学生选课。

5.每学期就每名学生个性化问题指导二次以上(含二次)。

6.认真填写《学业导师工作记录》。

7.其他导师应尽的职责。

(二)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的工作职责

1.科研创新导师负责指导学生创新项目的前期论证与申报,项目研究的日常指导,项目研究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项目结项指导等;负责创新创业竞赛参赛团队的日常训练,参赛团队赛前辅导和集训、赛中指导和赛后总结等工作;可引导学生参与导师本人的科研项目,并对学生进行研究方法等方面的训练。

2.学术提升导师负责对学生的学术学业生涯进行引导,为学生考读硕士研究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

3.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研究方法讲座,至少组织三次学术沙龙,指导学生至少研读一本专业书籍。

(三)就业创业导师的工作职责

1.就业导师应指导学生选修专业实务课程,指导学生考取职业技能证书,指导学生课外实验实训及校外实习,指导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等。

2.就业导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选课指导会,两次职业技能培训,一次就业指导会。

3.创业导师须担任学生创业项目导师、以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方式对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创业辅导。

4.创业导师须主动了解辅导创业团队或企业的发展情况,并对其困惑和问题给予指导。

5.创业导师与学校团委保持沟通,及时通报学生创业项目指导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学生的要求

1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2以主动、认真的态度,参与导师安排的各项活动。

3每学年要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七、各二级学院导师工作完成标准

1.各二级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导师制工作档案。

2.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方案及时间推进安排表。

3.选聘本科生导师,确定师生指导关系,并报教务处备案。

4.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本科生导师工作会议,讨论本科生导师工作。

5.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本科生导师工作培训与交流活动,督促本科生导师开展工作。

6.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

八、组织领导和管理

1.学校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财务处、团委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本科生导师制的政策、指导和监督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及导师的工作、考核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开展情况、评选校级优秀本科生导师等事项。

2.各二级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院长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制定本学院导师制具体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3.二级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受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导师受本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的领导。

九、本科生导师工作绩效考核

(一)学校对二级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情况的考核

学校将各二级学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情况纳入处级单位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成绩将综合二级学院自评和学校评价,由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二级学院对本科生导师的考核

学校将教师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纳入教师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制定的本科生导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导师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导师指导能力、工作态度、履职情况、指导方法和指导效果等。依照不同的本科生导师类型,考核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

2.导师考核成绩根据学生评议(50%)和学院评价(50%)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B(称职)、C(基本称职)和D(不称职)四个等级。

3.导师考核等级为AB,拨发本科生导师项目经费100%;考核等级为C,拨发本科生导师项目经费80%;考核等级为D,不予拨发本科生导师项目经费。

4.二级学院在考核成绩为A的导师中择优推荐参加学校优秀本科生导师评选。

十、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上海政法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学生评议表

(此表由学生无记名填写)

导师姓名:          所在二级学院:            填表日期:         

考核项目

指标内涵

得分

导师素质及能力

15分)

导师具备所担任类型导师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和素质,能够胜任导师工作。

 

导师工作态度

30分)

导师对学生指导工作负责,对学生热情、耐心,对学生严格要求,能够积极主动与学生联系,关心学生成长。

 

导师工作方式

和方法

20分)

学生与导师沟通渠道畅通,导师指导方法得当,具有针对性,导师经常组织学生进行座谈,导师能主动征求或听取学生的意见,沟通交流气氛良好。

 

导师工作成效

35分)

导师的指导内容符合学生的实际,能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对学生某一或某些方面的能力如学习能力、适应社会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等的提升有很大帮助。

 

总分

 

评价意见

1.你认为导师的指导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2.你从导师的指导所得到的最大收获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