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

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紧急)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1-11-04浏览次数: 10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市教委高校安全和保障工作组督察意见与建议,学校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会同保卫处、后勤保障中心将成立实验实训安全检查小组,于11月05日上午8:30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请各学院对照《上海政法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清单》(见附件)做好准备。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交整改措施,自反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学院盖章的PDF电子扫描版发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训室邮箱:shiyanshixun@126.com

 

2021年11月4日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