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

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实训室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2-09-26浏览次数: 10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优化结构布局,整合教学资源,提高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确保实验实训室信息与教学状态数据库、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相统一,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确定一名实验室管理员(专职、兼职均可),确保此项工作有专人对接管理。

二、教务处提供的实验实训室名称(详见附件)为学校教学状态数据库信息,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如确需变更名称的,请填写更改后的名称,并附书面材料列明更改原因;长期未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可申请撤销,并附书面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纸质版材料需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实验实训室的名称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在所有对外、对内宣传时须用正确、完整的实验实训室名称。

四、如实验实训室名称在本次确认过程中有调整的,需将原有的资产按照新实验实训室名称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8日(星期三)将确认后的实验室管理员和实验实训室名称纸质版文件送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谢谢配合!

联系人:丁娜娜、冀思哲,地点:主教学楼308A办公室,

联系电话:39225080。 

 

教务处

2022年9月26日

附件-各学院实验实训室名称确认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