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

关于开展上海政法学院实验实训技术人员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2-11-03浏览次数: 1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实训技术人员的管理,科学、规范、合理地评价实验实训技术人员的工作状态和日常表现,充分调动实验实训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实验实训室发展与规范化建设,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的通知》和《上海政法学院实验实训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沪政院教﹝2021﹞30号),现将2022年度实验实训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考核对象

学校所有实验实训技术人员。

三、考核内容

以实验实训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围绕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和服务教学等实验实训室的主要任务,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实际工作业绩。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对照岗位职责,填写《2022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实验实训技术岗位年度考核表》。

(二)综合评议。由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实验实训技术人员考核指标》开展综合评议。

(三)评定考核等级并公示。教务处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结合个人自评情况,对被考核人确定其考核等级并进行公示。

(四)学校审定。学校综合改革工作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实验实训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五、时间节点

请实验实训技术人员填写2022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实验实训技术岗位年度考核表》(附件1),电子版表格请于11月8日前发送至实验实训科邮箱shiyanshixun@126.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丁娜娜;联系方式:13524244020

 

                                     教务处

2022年11月3日

附件1:2022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实验实训技术岗位年度考核表.docx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实验实训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