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本科生学籍类相关表格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3-04-07浏览次数: 1260

1、某学期无课证明及预计(应届)毕业证明只需学院盖章即可生效,模板详见附件1及附件2。


附件1:本科在校生无课证明.docx


附件2:本科在校生预毕业证明.docx





2、休复学及退学申请,先由学院审批,教务处复核后,统一走发文流程,发文成功后办理完结。


附件3上海政法学院复学申请表样表.docx上海政法学院休学申请表样表.docx


附件4:上海政法学院退学申请表.doc


附件5:本科生提前毕业申请表.doc (参考学生手册要求,仅限秋季学期前5周提出。)



3、本科生申请教务用章相关事宜,详见附件6.

附件6:本科生学籍用章申请流程使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