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期中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4-04-15浏览次数: 10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为深入了解我校本科课程教学情况,将教学评价结果真正作用于教学改进,学校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开始,在原有本科学生期末评教基础上,全面开展期中学生评教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积极参评,确保评教参与率和有效性。现将本学期期中学生评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学生评教时间

2024415日至426,请各位同学对本学期期初至目前实际修读的每一门课程进行评价(一次性评完)。

二、本科学生评教方式

学生可通过网页端或手机微信端两种方式开展评教。

(一)网页端操作:

登录网址:https://shupl.mycospxk.com

用户名:学生学号

初始密码:Stu+学号(例如:学号为12345,初始密码为:Stu12345,若已更改则为更改后的密码。

登陆平台后在“我的任务”中找到“2023-2024-2学期期中学生评价(校级)”,点击“评价”即可对本学期的授课教师进行评价。

(二)微信端操作: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后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击下方“首页”按钮,进入移动端登录首页,学校名称输入“上海政法学院”,账号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Stu+学号(例如:学号为12345,初始密码为:Stu12345



登录平台后在首页“我的问卷”找到2023-2024-2学期期中学生评价(校级)”,点击即可进行评价。

三、本科学生评教注意事项

1.请各位同学对本学期期初至目前修读的课程进行评价,务必做到客观、公正。

2.评教时,需要对每一门课程进行评价且一次性评完,所有课程未一次性评完的视为未评教,将影响评价信息统计反馈。

3.在评教过程中若有疑问,可联系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刘老师(电话:39225055)。


教务处

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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