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夏季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6-04-15浏览次数: 76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科教学计划安排,加强夏季学期实践教学的规范管理,结合学校和二级学院实践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对2026年夏季学期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夏季学期时间
2026年6月24日-7月14日
二、具体安排及要求
各学院参照人才培养方案中各专业《本科指导性实践教学环节计划进程表》及《夏季学期常设实务课程教学进程表》对2026年夏季学期社会实践教学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各年级实践学分及实践周数如下:
实践年级 | 实践环节 | 实践学分 | 实践周数 |
2023级 | 实习实训 | 4 | 4 |
2024级 | 专业实习 | 4 | 4 |
2025级 | 认识实习 | 2 | 4 |
2025级专升本 | 专业实习 | 4 | 4 |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尽快制定相关方案,做好夏季短学期实践教学准备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将《2026年夏季学期拟开设课程汇总表》(附件1)于4月24日前提交至主教310A,本次学生选课工作将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具体事项安排以后续的补充通知为准。
实施方式及排课要求
建议各学院在安排课程时采用分年级安排,学生不得重复选择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否则将被系统自动判定为重修,无法取得本学期学分。
1.校内实务课程
(1)校内实务课程建议以中小班授课为主,课程内容以实践实训类为主。
(2)凡参加实务课程学习的,以随堂考试成绩为依据,由各任课教师进行具体考核打分,存档要求同春、秋学期随堂考。
2.校外实习课程
校外实习课程按照规定1:30比例进行带队。
(1)校外实习课程具体依照《关于2026年夏季学期校外实习课程安排的通知》(附件2)集中组织安排。
(2)凡参加线下实习的,学生需提交实习日志(电子版)与实习总结(附件3,纸质版)由带队老师进行打分,学院留存。
四、各学院及带队教师工作要求
为确保我校本科一、二、三年级的所有学生(含专升本)都能顺利参加,各二级学院要统一安排好教学计划及教学进度、课程考核以及成绩登录各环节工作,由各学院安排好相应的开课信息及时提交教务处实践科,统一导入教务系统。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全面负责、副院长具体负责此次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正常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并取得相应实习学分。
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的文件要求,各学院应在夏季学期结束的当月,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参加线下实习课程学生的信息报送工作(附件4)。
附件2:关于2026年夏季学期校外实习课程安排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