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5-2026 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6-04-23浏览次数: 10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课堂教学活动至15 结束。为规范组织期末考试,保障考核科学、公平、有序,现将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程安排

1随堂考试(第 15 周)

申请随堂考试的课程,考核安排在课程最后一次课,在上课教室进行,原则上不得更改考试时间和地点。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并通知学生。所有随堂考试必须在15 周内完成

2考试周考试(第 16—17 周)

其他课程统一安排在16—17 进行考核。具体考试时间、考场、监考安排,请于考前 1 周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日程安排表》《监考人员安排表》。

  1. 命题工作要求

命题工作严格按照《上海政法学院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修订)》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与目标

命题内容严格依据教学大纲,明确对应课程目标及毕业要求指标点,确保考核导向与人才培养要求一致。

2试卷结构与质量

知识点覆盖全面,突出重点,难度适中,题量合理;

考试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

每门课程必须命制AB 两套试卷,同步制定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由教务处随机抽取使用;

AB 卷难度、范围、题量大致相同,内容重复率不超过 25%

当学期试卷与历史学期试卷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 20%

严禁使用已公开试卷,不得将公开题库 / 公开试卷作为主要命题来源;

不同考试时间的同一门课程,不得使用同一份试卷

3题型改革要求

合理控制记背性题目比重,提高开放式、探究式、综合应用性题目比重,鼓励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题型。

开卷考试试题答案不得从教材直接获取,不得出现名词解释、填空题、简答题等客观题题型。

4试卷库更新要求

已建设试卷库的课程,须根据课程发展、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要求变化适时更新、完善试题,确保试卷库动态适用。

5格式与报送要求

试卷统一使用教务处网站 “资源下载” 栏目统一格式打印;

试卷须附《考试命题审核表》,经教研室主任、学院分管教学领导两级审核签字后,由教学秘书汇总报送教务处;

报送截止时间

随堂考试课程:5 6 日(第 10 周,周三)

考试周课程:5 14 日(第 11 周,周四)

联系人:王咏梅 电话:39225216 办公地点:主教 209A

三、审核工作要求

各学院须严格执行试卷两级审核制度,对所有试卷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科学严谨、无政治性、常识性错误;表述准确清晰、无歧义;难度适中、题量合适、评分标准规范可行。

四、保密工作要求

命题教师、审核人员、教学秘书及考前所有接触试卷人员均负有试卷保密责任

严禁以任何方式泄露、传播试卷内容。未按要求完成命题、审核或违反保密规定的,将严格按照《上海政法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认定与处理。


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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