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讲进行时|聚焦跨境破产,赋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6-04-30浏览次数: 1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切实承担起法治人才培养的共同责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持续开展“上海法官进高校系列巡讲”常态化活动。
2026年4月28日下午,2026年“上海法官进高校系列巡讲”第二讲活动在汇知楼107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特邀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上海破产法庭)审判长、三级高级法官刘琳法官,以“认可和协助跨境破产案件的裁判思维与规则”为主题,为我校师生带来了一场兼具前沿性与实务性的专业分享。讲座由法律学院副院长杨向东教授主持,法律学院赵园园副教授担任与谈人,百余名师生到场聆听。

杨向东副院长指出,“上海法官进高校系列巡讲”作为上海高院深化院校合作、赋能法治人才培养的品牌活动,旨在通过邀请一线法官走进校园,将司法实务前沿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帮助师生把握司法审判领域的最新发展趋势。他强调,随着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持续推进,跨境破产已成为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的重要议题,本次讲座对拓展师生的学术视野、提升实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主讲环节中,刘琳法官首先系统梳理了跨境破产认可与协助的制度背景与现实需求。她指出,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五条确立了跨境破产的基本框架,但随着中资企业跨境投融资活动日益频繁,跨境破产案件呈现出主体、资产、程序、参与权等多因素跨境的特征,对裁判规则与协作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她结合近年来破产庭审理的认可和协助跨境破产案件,以及多起具有涉外因素的破产案件,深入剖析了相关重难点问题和裁判思路,重点围绕域外法查明、互惠原则适用、主要利益中心(COMI)认定、跨境清偿规则、境外管理人履职保障和协作五大核心问题,通过真实案例还原司法裁判过程,分享了一线审判中的实践经验与思考。
刘琳法官强调,跨境破产司法实践既要维护我国司法主权与债权人合法权益,也要遵循国际通行规则,推动构建稳定、可预期的跨境破产协作机制。她结合韩进海运案、上海华信案等标杆案例,以及内地与香港跨境破产协助的最新司法实践,解读了法院在破产案件互惠原则认定中,从事实互惠向法律互惠的发展,以及在COMI认定中兼顾形式标准与实质联系、跨境资产清偿中平衡境内外债权人利益的裁判思维。她还特别介绍了上海破产法庭在跨境破产审判中的探索与成效,包括专业审判团队建设、府院联动机制完善、国际规则借鉴与本土化改造等方面的经验,分析了当前清盘人内地的履职障碍及与内地管理人协作的难点问题,提出完善跨境破产审理规则、提升跨境破产协作便利化水平的对策建议,为师生展现了我国跨境破产司法实践的前沿图景。

与谈环节,赵园园副教授结合跨境破产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就跨境破产协助程序的启动条件、与国内破产程序的衔接、管理人跨境履职的法律障碍等问题与刘琳法官深入交流。
讲座交流环节气氛热烈,师生们围绕COMI认定冲突、清偿顺序协调、跨境管理人协作等实务焦点问题踊跃提问,刘琳法官结合审判经验逐一细致解答,现场互动氛围浓厚。

本次讲座将跨境破产前沿理论与一线司法实践深度融合,不仅帮助师生系统掌握了跨境破产认可与协助案件的裁判规则与思维方法,更推动了理论教学与司法实务的良性互动。未来,我校将继续依托“上海法官进高校系列巡讲”等品牌活动,持续深化与实务部门的合作,打造更多优质法治实践教育平台,助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
源|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