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Q&A-转专业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6-05-29浏览次数: 10
Q1:哪些学生有转专业的资格?
A:已在校学习满2个学期的一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且非特殊形式录取的学生,其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3.6,且必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记录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Q2:申请卓越班选拔还可以申请转专业吗?
A:不可以。卓越班是面向法学专业的不同方向进行选拔,目前是法律学院、国际法学院、经济法学院等三个学院制定各自的选拔方案,申请卓越班选拔就不能申请转专业。
Q3:已经在卓越班修读的同学可以申请转专业吗?
A:可以申请转专业。
Q4:卓越班的同学可以自愿申请分流吗?
A:卓越班的选拔与分流规则由相关学院制定,具体请联系学院教学秘书咨询。
Q5:转专业及卓越班的选拔和分流的开展时间以及怎么报名?
A:转专业一般每年5月底会公布各专业的招收计划及要求,详见教务处网站。转专业及卓越班选拔和分流会在每年6月初,夏季学期第一周会发布相关通知,满足条件的同学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初审通过后,转入学院的教学秘书会电话通知面试安排。
Q6:转专业选拔的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A:转专业的选拔的参考两部分成绩,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占70%,面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由转入学院负责组织专业教师根据面试情况综合评分。
Q7:转专业及卓越班选拔的结果怎么查看?
A:结果会在夏季学期最后一个周公示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也可向相关学院教学秘书咨询。
Q8:转专业成功后,已修课程的学分是如何认定的?
A: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本科学生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转专业学生已修学分认定的规则如下:
1.在原专业取得的“通识选修课”、“专业开放选修课”学分不需要申请认定,可以作为现专业的“通识选修课”、“专业开放选修课”学分。
2.在原专业取得的“公共基础课”学分和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的课程一致(课程编号相同)的不需要认定,不一致的需要认定。
3.在原专业取得的“专业学位课”学分可申请认定为现专业的“专业开放选修课”或者“通识选修课”相对应的模块学分(具体对应模块学分由学生自主分配)。
4.原专业为英语、俄语、翻译的学生,转入到现专业后,已经修读的课程《综合英语1-2》或《基础俄语1-2》可以冲抵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一学年对应英语分级的《大学英语分级教学模块》对应的课程。
Q9:卓越班选拔或分流后,已修课程的学分是如何认定的?
A:卓越班选拔或分流的学生已修学分认定的规则如下:
1.转入学期之前取得的课程和学分按照原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类别直接认定学分,自转入到现专业的学期起修读的学分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认定学分。
2.若在转入学期之前取得的必修课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学位课)大于或等于转入后专业教学计划中第一学年要求的必修课学分,学生所在学院可以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出课程补修方案;反之,学生所在学院要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必修课程的要求提出课程补修方案以补齐缺少的学分。
3.学生转入到现专业后,专业开放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学分修读要求以转入专业(现专业)教学计划为准。
Q10:学生申请转专业(含卓越班选拔或分流)成功后,已修课程的学分认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是什么?
A:学生申请转专业(含卓越班选拔或分流)成功后的1个月内,自行登陆学校信息门户(http://my.shupl.edu.cn/),在办事大厅搜索并进入“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后,不得更改。
Q11:学生申请转专业(含卓越班选拔或分流)成功后的学分认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A:请同学们认定对照原专业与现专业的教学计划,已取得的课程学分中与现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出的课程编号、课程名称相一致的不需要进行认定申请,直接认定为现专业的课程类别。转专业成功后要合理安排课程修读计划,需要补修现专业第一学年的课程的,请及时补修所缺的课程,以免影响毕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