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微专业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深化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学科交叉融合,进一步拓宽学生知识体系与综合视野,我校开设微专业项目。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2026年3月修订)》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微专业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已完成微专业课程修读的学生,大数据开发与智能应用和影视制作微专业除外。

二、认定原则

1.按课程学分冲抵:学生修读微专业取得的课程学分,可申请冲抵主修专业的通识选修课、专业开放选修课以及部分实践教学环节(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实习实训)学分。

2.若修读的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该课程学分不予认定。

三、认定程序

1.学生提交申请

由学生本人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微专业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于2026年10月30日前提交至主修专业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报送

各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开展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后,于2026年11月6日前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主教209A)。

3.教务处认定

教务处结合学院审核意见办理学分认定手续,认定完成后将结果归入学生成绩档案。

四、有关说明

1.学生根据主修专业已修读学分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冲抵。

2.微专业课程学分用于冲抵主修专业课程学分的,对应课程成绩计入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核算。

3. 微专业课程学分用于冲抵主修专业课程学分的,按实际冲抵的学分总数,执行主修专业学分收费标准计收学费;微专业课程学分未冲抵主修专业课程学分的不收取学费。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微专业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docx

 

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