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生选课指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1浏览次数:897

各二级学院:

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选课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一)款学业导师的工作职责,及时开展新生选课指导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