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级转专业的同学: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本科学生管理暂行办法》和《2025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对2025级转专业学生已取得的学分进行认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学生已修学分认定的规则
1.在原专业取得的“通识选修课”“专业开放选修课”学分不需要申请认定,可以作为现专业的“通识选修课”“专业开放选修课”学分。转入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如对专业开放选修课部分课程有限制性修读要求的,从其规定。
2.在原专业取得的“公共基础课”学分和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的课程一致(课程编号相同)的不需要认定,不一致的需要认定。特殊情况:学业指导课程不需要认定。
3.在原专业取得的“专业学位课”学分可申请认定为现专业的“专业开放选修课”或者“通识选修课”相对应的模块学分(具体对应模块学分由学生根据修读情况自主分配)。
4.原专业为英语、俄语、翻译的学生,转入到现专业后,已经修读的课程《综合英语1-2》或《基础俄语1-2》可以冲抵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一学年对应英语分级的《大学英语分级教学模块》对应的课程。
5.原专业为非法学专业,转入到法学专业(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班)和知识产权专业(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试点班)的学生,参照转专业的认定规则1-4条进行认定。
二、卓越班选拔和分流学生已修学分认定的规则
1.转入学期之前取得的课程和学分按照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类别直接认定学分,自转入到现专业的学期起修读的学分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认定学分。
2.若在转入学期之前取得的必修课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学位课)大于或等于转入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一学年要求的必修课学分,学生所在学院可以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出课程补修方案;反之,学生所在学院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修课程的要求提出课程补修方案以补齐缺少的学分。
3.学生转入到现专业(方向)后,专业开放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学分修读要求以转入专业(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准。转入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如对专业开放选修课部分课程有限制性修读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认定对照原专业与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已取得的课程学分中与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列出的课程编号、课程名称相一致的不需要进行认定申请,直接认定为现专业的课程类别。
2.请同学们合理规划个人课程修读计划,严格按照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进行修读。如需补修现专业第一学年必修课程的,须在预计毕业学期前完成修读并取得相应学分,避免影响正常毕业。
四、申请方式
1.学生登录“融合门户”(https://sdc.shupl.edu.cn/),点击“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并进入“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完成填写后提交。申请提交且流程办结后,不可修改,请勿重复提交。
2.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前。
五、咨询方式
登录教学管理系统(网页版)—>意见箱—>“转专业学分认定问题咨询”进行留言,相关负责教师将回复相关问题。
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