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3
2023-2024学年春季、夏季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补(缓)考日程安排
考试注意事项:1.下表中序号1—45的课程,请各位同学参加考试时务必带好考条(所在学院发放)和身份证(或有照片的学生证)准时参加考试,未带证件的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考条上的信息为准。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本次考试按“缺考”处理。2.下表中序号46—181的课程,请在指定时间内与教师取得联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联系方式详见考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的,本次考试按“缺考”处理。3.学生有下列情况的课程不安排补考:(1)重修的课程;(2)考试作弊的;(3)取消考试资格的。4.学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上海政法学院学生考试考场规则》;在考试中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上海政法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进行处理。序号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地点120S004002大学法律英语23.09月21日09:00—11:00主教201A221B012001民法学总论3.09月21日09:00—11:00主教203A320A00401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09月21日09:00—11:00主教203A421J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