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工作安排,我校将于2025年上半年参加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按照审核评估的要求,参评学校应在实地考察前至少8个月开展自评工作。为此,学校决定在2024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二级学院(部)审核评估自评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审核评估是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考核和整体评价,各二级学院(部)应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宣传发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审核评估的新理念和工作要求,提高对审核评估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刻认识审核评估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
各二级学院(部)要制定自评自建工作方案,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参见“附件1”),依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Ⅱ)(2021-2025年)》(参见“附件2”),全面开展自评自建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要以自评工作为契机,总结优势、突出特色、分析问题、补足短板,强化内涵建设和质量文化,促进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确保自评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评自建重点任务
(一)制度和标准建设
学校正在全面修订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2024年下半年汇编印发学校《教育教学手册》。各二级学院(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并以课程和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制定执行为抓手,不断完善本部门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建设,构建具有“上政”特色的校院两级应用型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系统。
(二)专业自我评估
2023年,学校已完成经济管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15个本科专业自主评估;2024年上半年,完成了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警务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的法学类3个本科专业(11个专业方向)自主评估工作。相关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专业评估总结和整改工作。
2024年下半年,学校将组织语言文化学院、上海纪录片学院开展6个本科专业自主评估;组织新闻学专业参加“长三角新文科专业认证”。语言文化学院、上海纪录片学院要认真开展专业自评,组织相关专业完成评估(或认证)。
各二级学院从2023-2024学年开始编制发布专业教学质量报告,通过专业自主评估、专业认证和专业质量年报工作,不断完善专业自我评估和持续改进机制,推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三)课程评估与教学评价
1.课程评估。2024年上半年,经济管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完成本科课程多元教学有效性评估(MATE)试点工作。下半年,质评办将在全校组织开展以“教学评价”“教学大纲”“考试命题和试卷”“教学情况总结表”等检查评价为核心内容的课程专项检查评估。
2.教学评价和调研。各二级学院(部)要持续开展领导和同行教师听课评课工作,并及时总结评教意见,将教学评价结果真正作用于教学改进。积极组织在校生、毕业生(短期、中期)和教师参加相关满意度评价调研,建立以学生培养成效评价为核心的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
(四)实践教学环节检查
1.毕业论文。2024年上半年,质评办组织了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前抽检,并反馈了校内和上海高论文抽检的评价意见。各二级学院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举一反三,确保指导教师精力投入,强化毕业论文指导与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并加强毕业论文材料的规范管理。
2.实践教学。教务处将组织实验实训室评估、实验实训课程教学情况检查,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及实践教学情况检查,组织夏季学期课程教学检查。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全过程管理,总结实践教学工作的特色亮点。
(五)教学文档自查与管理
1.教学文档全面自查
各二级学院(部)应按教务处要求开展教学基本文件、档案和工作台账全面自查,强化制度标准、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和实践环节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学情况总结表、课程考试卷、毕业论文等教学文件档案的规范管理,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
2.重点材料自查与管理
各二级学院(部)应按教务处要求组织开展课程试卷、毕业论文、教学大纲等重点材料的规范性检查,在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材料整理归档,并能够按照“线上评审”抽查要求及时提供电子版材料。
课程试卷:包括2023年(春季、夏季、秋季)、2024年(春季、夏季)所有课程考试材料,含A、B卷命题、评分标准、平时成绩、成绩登记表、学生试卷、试卷自查情况表、试卷分析表(总结表)等。
教学大纲:包括各本科专业2023年、2024年开设的所有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教学大纲。
毕业论文:包括2023届、2024届所有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材料,含开题报告、毕业论文正稿、成绩评定书、答辩记录等(最终版)。
(六)自评总结与问题清单
1.自评总结。各二级学院(部)自评工作要围绕审核评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审核重点逐项审核、全面自评,认真审视各方面的做法和现状,包括:怎么说(依据)、怎么做(举措)、做得怎么样(成效)、如何证明(支撑材料)、还存在哪些问题、原因是什么,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全面梳理总结工作成效、特色和“示范案例”等,做好自评工作总结和相关支撑材料汇总整理工作。
(建议参考“附件3”相关要求做好专家访谈汇报准备。)
2.问题清单。根据自评情况,建立二级学院(部)自评问题清单(参见“附件4-1”),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内控机制,落实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
3.材料清单提交
各二级学院(部)于2024年9月20日之前完成二级学院(部)自评工作材料清单(含《自评问题清单,参见“附件4”),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将电子版材料清单发至评建办邮箱:zgb@shupl.edu.cn。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39225055。
三、学校自查自评
新一轮审核评估采用“线上评审”与进校考察结合的形式进行。“线上评审”期间专家组将在线上进行看课听课、审阅材料、访谈、学情调查等考察工作。2024年暑期,学校将开展“教学信息化专项”建设,建立覆盖全校教室的课程教学视频监控与录播管理系统,保障“线上评审”工作正常开展。参照“线上评审”要求,学校将在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组织开展线上看课听课、审阅材料等自评工作。
(一)线上看课听课
2024年10月,组织教学督导、校外专家根据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表开展线上听课看课,对教学秩序、教学规范进行检查,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
各二级学院(部)要加强对教师和学生宣传教育,强调教学规范和教学纪律要求。任课教师要认真备课,准备好相关教学材料(教材、教学大纲、教案或课件、教学进度表和学生名单等),提前到岗,准时上下课,并加强课堂纪律管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生要提前到课,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听课,积极参与教学互动。
(二)教学文档管理检查
2024年10月,评建办组织开展对二级学院(部)教学文件档案管理情况的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管理制度与质量标准、相关工作台账、自评支撑材料、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与实践环节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试卷与毕业论文材料等。
(三)重点材料抽查(电子版)
2024年11月,评建办依据二级学院(部)提供的材料清单,重点对2023年、2024年(春季、夏季学期)课程试卷和教学大纲,2023届、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等电子版材料进行抽查,组织线上审阅材料。
各二级学院(部)在接到材料抽查通知后,应及时将电子版抽查材料发至评建办邮箱,或将纸质版抽查材料送交评建办。
(四)二级学院(部)访谈
2024年11月,在二级学院(部)完成自评自建工作基础上,聘请校外专家,对各二级学院(部)领导、部分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进行访谈。
访谈重点包括:专业建设成效与特色亮点;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执行情况;教师队伍与教学资源条件对人才培养的保障度;产教融合与实践教学;毕业生就业质量,学生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质量保障机制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等(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