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相关业务部门: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 防范合同转包和违法分包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采[2025]10号)和市教委相关通知精神,现需要对正在履约过程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存在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进行全面自查工作。
请加强对上述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识别,强化履约验收管理,科学确定采购方案,防范转包和违法分包,强化合同主体公开工作。自查结果按照本部门内控流程审批同意后,于2025年 6月8日前报送资产处。
联系人:潘彤璐。联系电话:39225170。
特此通知。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