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要求,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市财政局于近期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沪财发〔2025〕2号),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执行。
各部门应当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本部门电子卖场采购活动管理,做好单位账号管理、工作流程及操作权限的配置维护等日常事务,依法依规选择电子卖场相应采购场馆,按照规定的交易规则确定成交结果,根据合同(含订单)约定及时验收并付款。
附件:关于印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