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杰:《党管政法视野下审判现代化的组织演化》,《东方学刊》2026年第1期。
摘要:为了深化推进审判现代化,我国司法责任制改革大力倡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理念。但在科层制的运作逻辑中,这一改革目标则是通过责任包干的行政组织方式层层推进的。换言之,司法责任制改革背后的底层逻辑其实是责任包干制。这就不难理解,当法院发现案件审判质量“品控”存在潜在风险漏洞时,自然会尝试通过“阅核制”等行政把关机制来加以应对。从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只要审判组织的权责配置是明确的,法院就可以通过“双向发包”等行政组织技术在“分流事责”问题上达成博弈均衡。就此而言,审判现代化必须以审判管理现代化作为组织前提。这也要求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和理解我国在追求实现审判现代化的历史演化过程中所形成的政法传统及组织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