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副家长”倾情关爱社区“特殊孩子”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2-05浏览次数:1859

图说:长宁区“副家长”领头人徐斌。来源:长宁时报

  在长宁区,如今活跃着一批年轻人,从事的工作很特别。寒假里,春节前,他们可忙了。这些人有两个别称,一个叫“合适成年人”,另一个叫“副家长”。昨天(4日),经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和共青团长宁区委的指点,记者前往长宁的多个街镇,寻访到了这些“副家长”。

  重在干预 掐灭违法苗子

  “合适成年人”,又称“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最初源于英国的少年司法程序,是西方刑事司法制度中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合适成年人”,是指当警察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有一名恰当的成年人,其可以是监护人、教师或其他成年人在场,才使讯问成为合法。如今,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也在实施“合适成年人”工作。全区14位青少年事务社工被区检察院聘为“合适成年人”。

  徐斌,便是这群“合适成年人”的头,他的正式身份是长宁区青少年事务工作站站长,从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已经11年了。工作站设在长宁路396弄里,但他却坐不下来,不是跑社区,就是召集分布在全区各街镇的另外13位青少年事务社工碰头研讨。“作为‘合适成年人’,我们要介入未成年嫌犯的前期审理工作,而作为青少年事务社工,我们则要在区检察院未检科的指导下,将工作重点投向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上。特别是对那些有行为偏差、长期未就学就业的未成年人,我们要做好心理干预、升学和就业辅导,尽最大努力掐灭掉他们可能形成的违法犯罪苗子。”徐斌对记者说:“你可以去华阳街道找寇力,去程家桥街道找武芳……全区任何一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心里都装着太多的故事。他们几乎24小时牵挂着社区里的特殊孩子,尤其是要去积极干预那些行为有偏差、有失足倾向,且家长又管束失控的未成年人,因此,我们的社工又成了他们名符其实的‘副家长’。”

  当老娘舅 化解亲子矛盾

  常常,社工的“副家长”身份,起的就是老娘舅的作用。在街镇的工作站里,记者旁听到了这么一件事。小琴(化名),是一名初二学生,家长来诉说,女儿不仅早恋,还经常与男友彻夜不归,出现了逃学逃夜现象,已被学校勒令其退学。女儿恼怒的是,母亲太霸道,还经常翻她的书包和抽屉。母亲更是情绪极度失控,一气之下准备找女儿的男友拼命。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社工分析了他们一家在亲子教育上存在的问题。起初,母亲还很不以为然,认为自己能生下女儿就会教育她,并坚信自己的教育没有问题。而女儿则坚持认为,走到今天这一步,都是父母“逼”出来的。

  在社工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签订了一份“家庭协议”。大致内容是:小琴不允许逃夜逃学,如果晚上要外出,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家;父母不能乱翻小琴的物件及跟踪她的行踪。徐斌说:“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社工还会建议家长改变一些家庭教育方式,比如,不要太专制,要信任孩子,不能太唠叨,更不能不经同意就随意翻孩子的东西,这样,亲子双方才能逐渐拉近已经游离较远的心。”

  帮助家长 学会科学家教

  小建(化名)是一名初三学生,经常逃学逃夜、还出现了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因此青保老师希望社工能提前介入学校进行帮教工作。

  徐斌说:“社工获得该情况后,正在积极与家长和老师取得联系,通过面谈的方式收集了小建外部环境的信息和资料,待资料收集完毕后开始对小建开展专业服务。由于小建是在校生,所以社工只能利用下班时间和周末上门走访。通过面谈让他认识到自身错误的行为及事件后果的严重性,加强他的法制意识,特别是要让他彻底改掉逃学逃夜的行为。同时,社工还要与其父母进行反复沟通和协调,教授家长一些与子女沟通的方法和技巧。此外,社工还要安排小建与班主任面对面坦诚交流一次,澄清之前的一些误会,从而改善师生间的对立情结。”

  眼看就要中考了,社工得知小建想补课,于是又开始为他联系了华东师大的大学生志愿者每周两次上门帮他辅导……

  留心观察 找准问题所在

  他一直沉默,旁边的母亲却在不断叙述。这是青少年事务社工余蕙芳第一次与阿兵(化名)面对面。一眼看去,阿兵就是一个老实到家的孩子,往往母亲的一句话,阿兵就会点头说是。母亲说,孩子并不聪明,读的是中专,别的孩子都有了工作,可叫他去超市应聘收银员,就是因为动作迟缓工作不利索,被劝退了。

  踏进阿兵家没多久,余蕙芳就告诉记者,她已经看出了这家人家的些许问题。“在他们家里,是以母亲为中心的,她就是发言人,无论是阿兵还是阿兵的父亲,都没有插嘴的权利。缺乏独立能力是阿兵的性格使然,也是母亲的教育有关。如何先让阿兵走出家门,不再成天在家里无所事事,是社工首先要帮助这个家庭解决的问题。”余蕙芳说,在他们服务的对象里,像阿兵一样的情况也是蛮普遍的,作为独生子女,父母的关爱自然不会少,但是当这份关爱太过沉重成为枷锁,就会禁锢了孩子成长的脚步时。此时,最需要的是父母放手,让孩子自行走出家中的小门,接触社会的大门,拥有成长的空间。

  延伸阅读

  检察官写新年“与孩子书”

  陆海萍,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科里的六位干警都是女性,平均年龄才三十多岁,其中四位已经做了妈妈。所以,她们对孩子有着特别的情愫。即便每天面对的一群犯过严重错误的未成年人,但帮教、拯救和感化,仍是她们心中最重的情结。

  临近春节了,这两天陆海萍“额外”的一项工作,就是给一篇篇失足孩子的周记写评语。

  友友:三个星期了,还在后悔吗?还感觉自己像个废人一样,除了睡就是吃吗?越临近农历新年,对亲人、对朋友的思念就越挥之不去吧?因为你是未成年人,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所有的惩罚只是为了教育你认识自己的错误,真诚忏悔,今后永不再犯。所以,请你珍惜这个特殊的经历,好好的想一想,这一切是怎么会发生的?

  东东:什么时候认识到错误都不晚,很同意你的想法,珍惜这里的每一天,让自己可以冷静下来看待问题、思考问题。和那些年少轻狂的日子告个别,已经犯下的错误,就去承担,勇敢面对惩罚,然后放下。以后不再做没有是非观念的傻事,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你是个讲义气重感情的孩子,在你心目中,朋友一定很重要,能不能谈谈你对朋友的看法——什么才是真正的朋友?朋友让你帮忙的事是不是一定要帮?

  龙龙:你好。你才刚满16岁,这些天面对生活中的一连串重大变化,会有些不知所措吧?你可能从来都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有这样的经历。幸好,在管教和室友的帮助下,也算是暂时安顿下来了。现在,让我们一起去看一看,这一切是怎么会发生的呢?

  平平:我们看了你写的材料,深深感到你是个有思想,明白事理的孩子,这样的孩子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在社会上立足,可以每天过得堂堂正正。下定了决心就努力去实现,过去的错误勇敢接受惩罚,然后让它过去。

  读了这么充满真挚情感的“与孩子书”,也引出了记者与陆海萍的一段对话。

  记者:印象里,检察官都应该是很严肃、很刚毅的。为什么你们对失足的未成年人那么用情呢?

  陆海萍:首先因为他们还都是孩子,是未成年人。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明确在考验期内要接受矫治和教育。我科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尝试探索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全程观护帮教,通过有效链接,开展有针对性的诉前、诉后帮教,最大程度帮助被不起诉人重塑自我,回归社会。

  记者:现在对涉罪未成人,有不少是采取了不捕、不诉,将他们放在社会上进行帮教,这是不是也延伸了你们的工作边界?

  陆海萍:我们的做法是整合资源,分类帮教。针对在校学生,我们是将他们纳入学校开放式的观护体系,只在需要时前来检察院接受感化教育,平时在学校正常学习生活。针对已就业的未成年人或部分不愿校方知晓的未成年学生,我们是将他们纳入社区开放式的观护体系,依托各街道的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点,依靠青少年社工开展观护活动;针对闲散人员,纳入半开放式的考察基地,如区福利院等。通过福利院固定时间的公益劳动,撰写日记,研读《弟子规》读本,加强自我改造。我科还延伸了观护工作,落实不诉后帮教,发现被不起诉未成年人放松状态下暴露出的问题,对症下药,引其向善,远离二次犯罪。(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王蔚)

  专家点评

  构筑保护未成年人防火墙

  “合适成年人”起源于国外,我参与了将这一制度引进国内和翻译这一名称的工作。现在看来,长宁区的青少年事务社工们,已结合国情拓展了其职责,也使得青少年事务社工不断向固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从长宁的故事可以看出,社工在干预青少年违法犯罪危机时,还起到了补位作用。他们的“副家长”称号,弥补了一些家庭对未成年人监护不力、教育不当的缺憾,而且还在某种程度上对家庭教育起着监督和帮助作用。这是十分值得称道的。

  与此同时,长宁检察院未检科的干警们在履行检察职责的“主业”时,还始终谋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未成年人这个“正业”。他们与社区社工们一道,构筑起了保护未成年人的防火墙,这正表明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在不断走向成熟。

  姚建龙(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上海政法学院教授)

 

来源:新民晚报

http://www.sh.xinhuanet.com/2016-02/05/c_1350775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