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的功能提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7浏览次数:1967

关于报到证和学生档案的友情提醒:

1.学生档案只可以寄往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与机要局有寄递关系的档案挂靠部门。
2. 就业于幼儿园、中小学等单位的毕业生档案一律寄往所在区县的教育局人事科。
3.三资企业(合资、独资、民营)一律不寄。签约三资企业的上海市常住户口毕业生,档案可寄往该单位挂靠的档案存放部门或到上海市常住户口所在的区县就业促进中心。
4.暂未就业的外地户籍毕业生,需到上海学生事务中心打印回原籍报到证,研究生本人还要与原籍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联系、确定寄档地址等。
5.档案转出后被退档的,应根据退档原因,按照自身情况补充材料,进行二次寄档。
6.7月7日前没有寄出档案的同学,除非单位急需的特殊情况,一律要等到9月份以后才能寄出
7.个人打印《报到证》时间7月15日以后,地点在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上海学生事务中心,需持学校盖章的《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前往。没有将《报到证》白联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的毕业生对今后是否能考公务员或能否进事业编制等,风险由学生本人承担。
8.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学生需要档案和户口回原籍后才可办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