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要点(2024年)

信息来源: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7-10浏览次数:10

一、评估指标和评估时间

我校为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并已参加过上一轮审核评估,在新一轮审核评估分类中属于第二类第二种高校,适用《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2021-2025年)》(Ⅱ)(参见附件1)。

我校审核评估专家组实地考察时间为:2025年上半年(相关时间节点参见下表)。

时间节点

主要任务

202411月之前

学校自评自建,撰写《自评报告》,生成《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202412

自评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学校自评工作(12天)

20253

公示《自评报告》《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上传相关材料

20254

评估专家“线上评审”(24周)

20255

评估专家组“实地考察”(24天)

 

二、迎评促建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迎评促建工作组织体系一览

 

三、迎评促建工作重点任务

(一)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标准系统建设

1教务处对现行制度标准调研、梳理,及时完成废、改、立;汇编印发学校《教学手册》,组织相关部门、教学单位实施制度标准。

2教学管理部门、教学单位不断细化、优化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逐步建立全过程质量标准,形成面向产出导向的上政特色质量标准系统。

(二)专业教学质量自我评估机制建设

1完成2024本科专业自主评估。评估专业包括: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俄语、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认证)等10个专业(18个专业方向)。

2全面实施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年报制度,完善自我评估制。

3完善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专业布局结构。

(三)“三圈三全十育人”体系建设

1自查自评:基本情况、工作格局、建设成效、示范项目、特色亮点、典型案例(学工部、宣传部);

2思政课教师、思政课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课程开设(马院);

3课程思政设成效,课程思政示范课、示范中心、教学名师和团队建设及选树情况(教务处);

4教师、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及时处置机制(人事、学工);

5学生品德修养教育、学风建设、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以及学生指导与服务、导师工作等方面的举措、成效、典型事例(学工)。

(四)二级学院(部)本科教学情况自查自评(教务处、评建办)

1组织自查自评。完善二级学院(部)质量管理内控机制,落实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质量管理与质量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成效、典型案例进行重点梳理

2)组织课程分类评估(通识课、学位课等?)。

3)实验实训室评估、实验实训课教学情况检查;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及教学情况检查,完善实践教学全过程管理,总结梳理实践教学体系。

4组织2024届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前抽检评审;规范毕业论文材料的管理。

5)教学基本文件及工作台账检查: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学情况总结表,近3学年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规范管理,编制归档目录。

(五)教学质量评价监测系统建设

校本数据与调研数据相结合的质量评价监测系统建设:

开展学生期中、期末评教,教学督导、同行教师和各级领导听课评课;;在校生、毕业生(短期、中期)、教师跟踪调研评价,第三方评价数据举证分析。

(六)教学信息化系统专项建设

建立覆盖全校教室的课程教学视频监控与录播管理系统;智慧教室建设。

保障线上看课听课、访谈、学情调查、材料审阅等工作。

(七)评估量化指标自查自评

1办学规范、办学条件量化指标自查自评,状态数据分析,与及“上海常模”“政法类院校常模”“自选常模”分析对比。

2状态数据采集、分析,完成“分析报告”[1]“质量年报”。

(八)审核评估迎评阶段准备工作

1聘请评估专家指导自评工作,与评估主管部门协商评估专家组相关事宜。

2“评建宣传网页”“迎评指南”,迎评促建宣传工作。

3整理“支撑材料”;完成“就业质量年报”“就业数据分析报告”[2]等;规范教学基本文件、档案的管理,汇编相关工作资料。

4《自评报告》[3]

5考察前第8周,专家前期指导。

6)考察前第4-5周,公示《自评报告》《数据分析报告》,上传学校基本情况、《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上轮整改报告和近三年质量报告等。

7制定学校迎评工作方案。

全面检查教学设备、设施,美化教学环境建设;做好迎接“线上评审”和“实地考察”迎评准备工作。

8教学活动月、教风学风建设和教学管理。

考察前第2-4周,专家“线上评审”(看课听课、学情调查、访谈、材料调阅);

协助“在校生学习体验调研”“教师教学体验调研”“毕业生跟踪调查”“用人单位跟踪调查”[4]等学情调查。

92025年半年,迎接“实地考察”,迎评接待,协助专家组评估考察。

责任部门:评建办、数据材料组、后勤保障与接待组等

 附件: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Ⅱ)(第二种高校).docx

 



[1]审核评估“1+3+3”报告之2

[2]审核评估“1+3+3”报告之5

[3]审核评估“1+3+3”报告之1

[4]审核评估“1+3+3”报告之3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