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本科专业自主评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要求,以及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办督导意见,学校从2023年起全面开展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工作目标: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是学校建立完善自我评估制度,实施专业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承担起专业教学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通过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全面总结分析本科专业建设发展、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教学管理,推进教学改革,有效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工作要求:已有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含方向)每学年度应编制《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报告》。各二学院应按要求做好所属专业《2023—2024学年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参见“附件1”)。
二、报告主要内容
《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报告》应紧密围绕人才培养这一中心工作,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结合学校本科专业自主评估及整改情况,客观分析专业教学的基本状态,展现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突出教学改革的亮点、特色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举措。
报告正文字数10000字左右,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参见“附件2”):
(一)专业基本情况(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
(二)专业师资与教学条件
(三)教学建设与教学过程
(四)学生培养
(五)质量管理与监控
(六)特色与亮点(含典型案例)
(七)问题与改进对策
2024年上半年已经完成本科专业自主评估的法学(含9个专业方向)、监狱学、知识产权等本科专业(含方向)应针对专业评估报告和专家评价意见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间
报告应有相应数据材料支撑。数据应当客观准确,注重纵向、横向对比分析,可附图表说明。除特别说明外,财务、科研和图书等信息按自然年度(2023.01.01—2023.12.31)统计,教学及相关信息按学年度(2023.09.01—2024.08.31)统计。专业在校学生数、教职工数、固定资产总值等按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时间,即2023.12.31)统计;特殊情况,请专业自行备注。
四、报告的发布与备案
请各二级学院在11月12日前,完成《2023-2024学年本科专业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并以适当方式发布(建议在二级学院网页发布),同时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zgb@shupl,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送交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9225053 办公室:主教学楼207A
附件:
1.2023-2024学年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编制范围一览表
2.2023-2024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报告参考模板
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