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审核评估自评工作指导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3-10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为确保学校迎评工作有序进行,落实迎评阶段的工作任务,兹定于2025年3月18日上午9:00召开审核评估自评工作指导会。会议重要,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

1.时间:2025年3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

2.会议地点:求实楼413、513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范围

1.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2.各二级学院院长(或负责人)、教学副院长,上海司法研究所、上合基地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

三、会议具体安排

时间

地点

部门/学院

参会人员

9:00—11:30

求实楼
513会议室

各职能部门(含:司法研究所、
上合基地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部门主要负责人

经济管理学院

院长(或负责人)、
教学副院长

语言文化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部

求实楼
413会议室

法律学院

院长(或负责人)、
教学副院长

经济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刑事司法学院

警务学院

人工智能法学院

政府管理学院

上海纪录片学院

四、会议主要议程及要求

1.专家开展集中培训,指导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如何准备汇报、访谈等工作;

2.请各学院(部)做好汇报安排,由院长汇报学院自评情况、基本情况(含专业、师资、学生培养等),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成效、特色亮点,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对策。每个学院(部)汇报10分钟。

3.专家与职能部门、学院(部)交流,给予针对性的指导。

五、其他

1.请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安排好工作,根据出席范围、参加会议,并于3月12日(周三)下午15:30前反馈出席人员名单(无纸化方式)。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请说明事由。

2. 参会人员请提前15分钟至会场签到,参加会议。

联系人:刘珂冰    联系电话:39225055

邮箱:zgb@shupl.edu.cn

 

迎评促建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