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部分学院审核评估自评工作汇报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3-26浏览次数:10

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兹定于2025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13﹕30,在求实楼416会议室召开审核评估自评工作汇报会。会议重要,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

一、出席范围:

1.校领导:刘晓红校长、郑少华副校长

2.职能部门:教务处、评建办负责人

3.二级学院: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语言文化学院党政负责人、教学副院长

二、会议要求

各学院汇报学院自评情况、基本情况(含专业、师资、学生培养等),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成效、特色亮点,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对策等,每个学院由院长(或负责人)进行汇报,请准备好PPT,汇报时间为10分钟。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39225055

特此通知。

 

迎评促建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