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助力同学们成长成才与高质量充分就业,共同营造更优质的学习环境,质评办围绕本科教学工作组织召开部分学生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00-2﹕30
二、会议地点
主教楼315A(智慧教室)
三、参会人员
(一)各二级学院不同年级、不同专业本科学生代表,具体要求如下:
学院 | 参会人数 | 专业(含方向)及年级 |
法律学院 | 2 |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大二1人、调解方向1人 |
经济法学院 | 2 | 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大三1人、知识产权专业1人 |
国际法学院 | 2 | 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大三1人、国际经济法方向1人 |
刑事司法学院 | 2 | 刑事司法方向大一、大三各1人 |
警务学院 | 2 | 法庭科学方向1人、退役军人专升本班大二1人 |
人工智能法学院 | 1 | 人工智能法学专业方向大二1人 |
体育法学院 | 1 | 体育法专业方向大一1人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经济与金融专业大二1人、财务管理专业1人 |
政府管理学院 | 2 | 国际政治专业1人、社会工作专业(卓越社会管理人才培养试点班)大三1人 |
语言文化学院 | 2 | 俄语专业大三1人、汉语言文学专业退役军人专升本班1人 |
上海纪录片学院 | 2 | 新闻学专业(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班)大一1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纪录片方向)1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大二1人 |
(二)校级和院级本科教学督导
质评办选派校级督导出席会议,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工作需求,选派学院教学督导出席会议。
(三)学校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相关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学生代表针对本科教学工作,交流在校学习体验,就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特色、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资源、能力提升、就业竞争力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
请各学院通过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定相关本科同学出席,具体名单请于11月13日(周四)下午4:00前以电子版的方式将《参会回执表》报送质评办,并负责通知落实好相关学生代表准时参会。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39225055
邮箱:zgb@shupl.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
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