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关于因私出国(境)的申请》《上海政法学院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通过OA填写《中层干部请假审批单》
其中,主办部门选择“组织部、统战部”;《关于因私出国(境)的申请》《上海政法学院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作为附件上传;
3.审批通过后,携带打印版《中层干部请假审批单》《关于因私出国(境)的申请》《上海政法学院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到组织部领取因私证照。
注意事项:请严格按照《上海政法学院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沪政院委【2019】44号)因私出国(境)。其中,寒、暑假出国(境)时间原则为放假一周后方可出国(境),开学一周前须返回。一周按照7天进行计算,比如2019年7月8日放假,2019年7月15日方可出国(境)。
附件1:关于因私出国(境)的申请.doc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表.doc关于印发《上海政法学院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