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政法学院组织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版)》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上海政法学院组织员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排,学校2025年度组织员考核工作已结束,现将组织员考核“优秀”和“优秀组织员”公示如下:
年度考核“优秀”:周佩欣
“优秀组织员”:周佩欣、徐璐
其他同志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意见,并签署真实姓名,以便核实与联系。如以学院(部门)名义提出意见的,须签署学院(部门)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39225150;地址:求实楼517。
党委组织部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