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党委组织部初审,并征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意见,现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拟推荐对象警务学院教工党支部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51216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意见,并签署真实姓名,以便核实与联系。如以学院(部门)名义提出意见的,须签署学院(部门)名称并加盖公章。

地址:求实楼517室 联系电话:39225150


源|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