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部门工作例会纪要2016-13号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3-29 浏览次数: 1255

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部门工作例会纪要

2016-13

 

2016年3月28日(星期一)上午,祝耀明主持召开处务会。凌辉、彭玲、张俊梅、刘戟出席会议。朱荣强、曹永兴、舒辉、李秀梅、程秀玲、蔡弘、吴嘉佳、倪利群列席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

一、     会议听取物业科科长凌辉关于求实楼301室和315室的隔断、粉刷工程项目的汇报。经过比价程序,最终核算费用为9617元。求实楼415室,明德楼c座511室窗帘更换,费用为3569元。

二、     会议听取物业科科长凌辉关于图书馆电梯保养单位合同签订的相关事宜。图书馆电梯现保养协议将于本月月底到期,为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拟对电梯保养单位进行内部比价签订保养协议。1至2层电梯,保养费用为420元/月, 1至3层电梯,费用为450元/月。另考虑到学校其余五部电梯由另外一家电梯保养公司进行维护保养,且协议到今年11月为止,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图书馆电梯保养协议签订至2016年11月底,到期后,为便于对学校电梯的统一保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电梯保养单位进行重新招标。

三、     会议听取物业科科长凌辉关于一、二、三号食堂燃气报警设备相关情况的汇报。该售后服务单位合同即将到期,需要进行续签合同,合同金额为每年16500元。我校目前各食堂燃气报警设备维护保养牵涉到三家单位,且三家服务单位的报价各不相同,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对每个食堂所牵涉到的维护保养费用、合同期限、收费方式分别进行统计,下周再召开专题会议讨论。

四、     会议听取综合科科长彭玲关于上房洗衣房签约至今的运行情况的汇报,洗衣房各方面运行情况都比较令人满意,经过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拟继续按照原合同进行续签,协议期限为贰年,相关手续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五、     会议听取交通科科长刘戟关于佘山站小班车的情况汇报。小班车暂按照每月结算、每月开票的方式进行运行。会议讨论决定,为便于对班车的统一管理,待其余线路班车合同到期后,将小班车一并纳入采购招标范畴。

六、     会议听取普陀校区负责人相关工作汇报。普陀校区新的物业尚在计划招标实施过程中,拟在新物业没有到位的情况下,由原物业延长一段时间,继续为普陀校区进行服务,以确保普陀校区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日常运行费用:保洁耗材,办公用品,可以先到总校后保处领取;水箱的定期清洗,纳入专项经费进行支出;绿化养护,考虑纳入新的物业;垃圾清运,按照现阶段的情况由普陀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

会议还就献血工作安排、图书馆节能项目的审计、修缮项目清单预算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决定各项工作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有序进行。

 

 

 

 

 

后勤保障处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