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和续聘的公示

发布者:杜贇滢发布时间:2023-05-22浏览次数:80

依据《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沪政院研〔2023〕38号)以及《关于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和续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至2022年三年聘期的四名硕士研究生导师孙放、杨彤丹、卢玮、朱楠进行考核。经本人自评、经济法学院研究生代表评议,经济法学、法律硕士(经济法方向)、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硕士点导师组审议、表决,孙放、杨彤丹、卢玮、朱楠考核通过,同意续聘。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联系人:叶老师;地点:法学楼B1-209;电话:021-39227182

 

 

经济法学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