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院关于成立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者:杜贇滢发布时间:2023-07-06浏览次数:16

为进一步加强经济法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实训教学水平,经2023年第19经济法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通过,学院决定成立经济法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情况如下。

 

经济法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斌经济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胡戎恩经济法学院院长

 

副组长曹阳(经济法学院分管实验实训室工作副院长)

 

成  员:杜贇滢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明确分管实验实训室安全的班子成员和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

2.与所属各实验实训室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3.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建立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

4.定期开展实验实训室各类安全隐患检查,对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5.建立实验实训室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实施演练;

6.积极配合、响应与实验实训室安全相关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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