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暂无发布时间:2017-08-22浏览次数:8966

 

当前,我校正处在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建设文科大学的新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部党组、市教委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党支部建设为重点,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眼于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眼于增强党性、提升能力、激发活力,着眼于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把学校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文科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紧紧围绕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力,优化设置、创新内容、改进方式、健全机制、强化措施,通过扎实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使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落实、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作用明显,各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更加满意。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1.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始终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列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健全学习制度和改进学习方法,真正使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入脑、入心、入行,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2.深入开展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实践。要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为引领,通过开展更加贴近工作、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课堂、进社区、进头脑,努力探索形成体现我校特色的共同价值取向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结合主题实践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引领师生在为他人、为学校、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升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

3.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纳入整体工作规划。要通过制订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方案和年度计划,健全校(院)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一个阶段确定一个主题,通过集体研讨、专题讲座、参观学习等形式,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进一步把理论学习的水平转化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司法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每学期至少自行组织二次中心组学习。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建立每月专题学习讨论制度,努力使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

4.积极探索信息时代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载体和方法。要重视把现代网络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平台,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信息含量。注重依托博客、微博、网络视频、即时通讯软件、网上论坛、手机彩信、短信等网络信息技术和载体,建立健全信息时代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科技含量。党支部应通过组织微型党课,丰富网上学习内容,配合学工系统拓宽“易班”活动形式,开设工作博客等,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辐射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推进党建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1.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党委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司法学校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执行并实施《上海政法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要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及时选举调整和充实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配齐配强支委成员。根据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每年组织一次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从事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健全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根据阶段性党建工作任务及要求,建立学校党总支扩大会议和学生党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学校党委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上海政法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制度要求,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作用发挥。要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谈心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相关的会议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

3.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要按照“强组织、增活力”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党员群体特点,认真研究制定规范组织生活的具体措施。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基层党支部为重点,每半年制定并落实组织生活计划,努力使组织活动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继续组织开展“最佳组织生活”、“党建创新项目”的评选,在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五个一”活动,鼓励和支持创新组织生活的形式,积极培育特色项目,探索构建“一总支一品牌”创建活动。认真总结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有效性。

4.建立健全科学的激励机制。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力抓手,根据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办法,一般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要注重培养和挖掘党建工作、教学科研、教书育人、刻苦学习、爱岗敬业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先进典型,大力宣扬他们的崇高理想、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5.强化党建工作督促检查。依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逐步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的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分别召开一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每年对基层组织落实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实绩评定、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表彰结合起来,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

1.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要重视开展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启发新生的入党意识,鼓励他们向党组织靠拢,自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措施,建立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共青团推优、校(院)党校培训、发展对象政审、入党公示、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党组织集体讨论和发展党员票决制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入党积极分子管理机制,创新积极分子选拔、培养、教育、考察形式,促进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数量和质量的协调发展。

2.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实施《上海政法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大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合理确定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逐步提高中青年教职工党员发展比例。严格发展程序、严审发展材料,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3.强化党员队伍的管理。要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从实际出发,健全党员联系服务学生、服务社会工作机制,认真实行党员承诺制。要要把学生党建工作纳入“大思政”工作范畴,逐步构建大学生入党前、入党时、入党后相衔接的教育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党员思想动态分析制度,推动建立学生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党员信息库管理、更新和日常维护;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和下拨使用工作,规范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档案管理,促进队伍健康发展。

4.健全党员服务关怀机制。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为党员和群众服务关怀帮扶机制,对工作、学习、生活上遇到困难的党员和师生进行重点帮扶,建立生活困难党员和教职工档案,制定并落实关怀帮扶措施。教工党支部要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通过教工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共建、教工党员与学生结对等形式,提高服务实效;大学生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风建设、志愿者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5.完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组织进行进修培训、选学,参加司法行政系统中青班、处级班轮训,积极选送干部到有关部门挂职锻炼,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要结合青年学生特点,加强学生党员入党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注重对新生党员、毕业生党员和新党员教育培训,引导青年党员健康成长。

(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加强党内民主。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党员正确行使各项权利。要进一步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制定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注重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认真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决策程序的透明度;对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学校政令畅通,大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民主氛围。

2.强化党内监督。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着力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工作人员岗位廉政教育,结合组织生活会,每年组织一次党员干部述学述职述廉;每半年组织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等党内监督制度,落实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坚持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促进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要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与校院中心工作一起,做到同时研究、同时部署。要建立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奖惩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

(二)完善机制、形成合力

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机制。要加强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其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学校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学校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和整体效应。

三)开展党建研究、推进理论创新

要充分发挥学校在理论研究方面的优势,组织专家学者和党务政工干部,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理论研究。加强党建调研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党建理论研究制度,协调科研部门建立党建调研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党建研究成果评选表彰活动,建立调研成果的评价、转化、考核、奖励机制,推动党建工作理论实践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