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青浦区管企业新招聘员工带编入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5浏览:10

各二级学院:

为把最优秀的青年输送到军营中去,把经过部队培养锻炼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企业中来,合力打造军地通用型青浦人才队伍,青浦区征兵办联合区国资委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推出《青浦区区管企业新招聘员工带编入伍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自2024年起,由区征兵办会同区国资委,每年组织区管企业提供一定数量岗位,用于大学毕业生带编入伍定向招聘。

一、征集条件(根据文件要求)

(一)符合军队应征入伍条件,并从我校参军服义务兵役

(二)我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本科学历年龄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26周岁)

(三)符合区管企业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政治条件、体格条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流程

(一)应征报名(上年度12月1日开始,可报名本年度征兵)

(二)体格和政治考核初检初考(每年1月份、7月份)

(三)体格和政治考核复检复考(每年2月份、8月份)

(四)预定兵(每年2月份、8月份)

(五)笔试、面试(每年3月份、9月份)

(六)预定新兵役前教育(每年3月份、9月份)

(七)签订协议(每年3月份、9月份)

(八)审批定兵(每年3月份、9月份)

(九)公示(每年3月份、9月份)

(十)服现役

(十一)退役上岗。

三、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我校、区征兵办公室、区国资委公开发布区管企业带编入伍岗位招聘公告。

(二)应征入伍报名。符合条件的应征青年先通过自行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应征地为上海政法学院),报名后到我校武装部(成德楼A302现场确认并进行体格和政治初审初检。

(三)体检和政治考核。我校按照征兵体检相关标准组织体检,政治考核由区征兵办公室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有关要求组织。

(四)招聘录用。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由区国资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统一招聘,由区管企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带编入伍协议。

(五)确定人选。按照审批定兵原则,择优确定入伍人选,按照规定进行公示。被批准入伍的新招聘员工名册,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国资委备案。

四、优待政策

(一)服义务兵役期间,政府按规定发放家属优待金;

(二)服役年限在企业内部管理中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三)招聘单位对人员在服役期间被表彰为“四有”优秀士兵或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上岗后在入党、晋级、任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重要岗位,对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受到军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自动终止带编入伍各项权益

(一)考取军校、选改军士、提干等继续服役的;

(二)考取公务员、升学、事业单位以及选调生、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基层公益岗、大学生村官等国家政策性就业项目的;

(三)因个人原因服役不满两年的;

(四)因违法违纪或逃避服兵役被开除现役的;

(五)退役上岗前因违反法律被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暂定3年,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修订完善,最终解释权归区征兵办公室。

上海政法学院人民武装部

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