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工会优秀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发布时间:2017-12-11

各二级分工会、各教职工社团:

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有关会议和通知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建设和谐校园。在学校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广大工会会员结合学校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工会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推进我校工会工作的发展。校工会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教职工社团”“优秀妇女工作者”“关心工会工作好领导”评选表彰活动。请各二级分工会、各教职工社团负责人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做好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选2017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详见附件“通知一”)

二、关于评选2017年度“关心工会工作好领导”的通知(详见附件“通知二”)

三、关于评选2017年度“优秀妇女工作者”的通知(详见附件“通知三”)

四、关于评选2017年度“优秀教职工社团”的通知(详见附件“通知四”)

五、推荐方式

所有优秀评选活动采用二级分工会和校工会两种推荐方式。

六、时间要求

2017年12月22日(周五)下班之前,各二级分工会将各类优秀名单填写相关表格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交校工会办公室302室并将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onghui@shupl.edu.cn(相关表格文件可在校工会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

校工会组织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各类优秀名单,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励。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