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教职工提供优质福利,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生活福利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对我校2023年中秋国庆教职工慰问福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经营资质的厂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中秋国庆教职工福利采购
2.项目金额:每份福利单价300元(须提供价格来源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价格有利证明)
3.采购数量:本次采购份数为970份左右(采购份数为暂定量,最后以实际兑换配送数量为准,调整的份数均按成交价格、品种、规格及服务执行)
4.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价值300元的食品、水果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经注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已改为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类企业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范围;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3.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上述“(1)-(4)条”内容所涉及资质电子件(加盖单位印章),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上资质原件。
三、对供应商服务和投标货品的要求
1. 供货要求:由供货商印制福利领取凭证(免费设计并提供带有上海政法学院logo的凭证),具有线上线下数据采集能力(匹配货品配送),我校教职工兑换后,供应商须提供多种预定产品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电话预定等,免费配送到供应商教职工指定地址,并在项目结束后提供完整准确的供货数据给学校相关部门。
2.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福利订单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货并配送到教职工指定地址)
3.备货要求:供应商须根据中标内容备货,所投商品须保证货源充足,确保极端订货情况下的供货,确保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不接受分批送货
4.供应商应提供对应的服务热线,以解答学校教职工在预定及收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需要在福利领取凭证上注明客服电话
5. 供应商提供的商品需要有较大的公众知晓度,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确保产品质量;肉禽果蔬类产品、熟食或半成品等均须全程冷链配送
6.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在保质期以内,且距离过期至少还有3/4的时间
7.投标人中标后须与招标人签订先期协议并交付保证金,如后续提供的服务不满足招标人服务需求及先期协议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并依照相关条款要求投标人扣减保证金。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日16时止。
2.报名要求:有投标意向的投标人需在报名时间内通过微信信息(电话)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登记,并提供第二条第四款相关资质电子材料,未登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开标。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周五)上午8:30。
2.开标地点:上海政法学院教工活动中心三楼306。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生活福利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教工活动中心三楼30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3917770492(微信同号)
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生活福利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