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9号
2016年4月15日上午,学院后勤保障处祝耀明同志主持召开了班车服务约谈会。交通科刘戟、舒辉参加了会议。
会议约谈了班车服务商上海京申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申公司”),分析了班车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尤其针对近期班车屡屡迟到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京申公司就整改意见也作出以下承诺:
1. 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2. 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服务更加完善。
3. 保证班车准时准点,保证车辆应当在下午班车发车时间的半小时以前到达学院交通科,然后在指定的时间依序停靠到发车站点。
4. 每发生一次迟到事故需按该线路日租金的两倍向我院支付违约赔偿金。
5. 再发生三次迟到事故上海政法学院有权提前终止与上海京申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租车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后勤保障处 2016年4月15日